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

挪威,沒有死刑的偽善和荒唐!

講到挪威這個國家,立馬讓我連想到森林、鮭魚與石油!還有我在英國上法律課程時,教授談到的「輕刑罰觀」與「五星級全世界最幸福最人道監獄特殊典範」。

北歐四國(挪威、丹麥、瑞典、芬蘭)人口總數(2500萬),略大於台灣一些。挪威從1940年代起就不執行死刑,更在1981年廢除它認為也是不人道的「酷刑」無期徒刑!即使2011722日,挪威發生屠殺事件,32歲的兇手Anders Breivik在挪威烏托亞島持槍對700名參與夏令營的青少年進行掃射,造成77人死亡,兇手在20128月依然被判處21年有期徒刑定讞。

不可思議吧這都是因為挪威是最早廢除死刑的國家之一,反對死刑一直在挪威人權政策中處於優先地位。挪威沒有死刑,最高刑罰為21年有期徒刑。事實上在挪威,只有少數殺人兇手會服刑超過14年。即使是那些受到最高處罰的囚犯,最後也會在服完三分之二的刑期之後被釋放,很多人還會在三分之一的刑期後得到週末假釋的機會。

在挪威的司法系統中,刑罰的目的是要讓犯人學會靠自己的理智抑制犯罪意圖,最終得以穩健地和社會接軌。挪威監獄大多人數較少環境優雅,是希望能夠減小犯人出獄後因不適應社會而導致的再次犯罪的機率。當犯人有重複犯罪危險時,挪威法院會根據完善的“預防性措施”,延長其拘押時間。

在挪威,受害者和公眾的共識:殺人償命是報復不是正義。挪威任何被害人以及親屬都能獲得高額補償(國家賠償),未經受害者親屬同意,媒體和書籍均不可刊發受害者資訊媒體自律)。75%挪威民眾“反對死刑”,“殺人償命”、“以牙還牙、以血還血”是原始社會的復仇觀而非正義。雖說世界各國民意對待死刑的態度都在不斷變化,但並不完全與國家是否“廢除死刑”相關,死刑在歐洲國家,已上升至憲法及對外政策問題,並不因犯罪率上升而改變。

看到這些,我不禁搖搖頭地說,躲在所謂人權招牌下不設死刑的法律,是偽善和荒唐的

我們來幫兇手算算數,他14年就可以假釋出獄喔,也就是說:每殺一人只須坐約67天牢即使最高21年,21後他也才53歲!這個買賣,不用說,兇手早就考慮過了,他可以在無死刑無酷刑無虐待條件極好的監獄裡看看電視讀讀報紙吃吃麵包喝喝咖啡,抱怨自己的人權受損,悠悠哉哉的休養個十年八年,出獄後又是一條好漢!而當年那些逝去的生命早已化為荒土,無人記得了。這就是所謂的“人權”和“公正”嗎

更何況「國情不同台灣沒有對等資源(台灣能編列被害人國賠預算嗎?台灣媒體能自律嗎?給你這種錢你要嗎?,絕不可同日而語!挪威司法系統的偽善和荒唐,台灣這種民族性跟著學那不傻B嗎?

不過,我真的想請問挪威司法部長,如果一個外國人到挪威殺了77個人,是不是也可以在挪威被教化呢?挪威五星級監獄收不收「非挪威境內居住者,在挪威犯下殺人兇案的兇手呢?

Erin Lin
2015/6/04
Bangkok, Thai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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