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62號文,台商從大陸退場,最佳辦法就是上市,上市後是「賣公司價值而不是賣價格」,而且台商回台掛F股,取得的上市資金還可以再運用,存在銀行或再做生意。
那台商應該如何評估要不要退場呢?先看「淨利潤率」!當淨利潤投資報酬率已跟當地定存利率差不多、或低於定存,「這個生意就別做了吧!」。現在大陸的銀行定存利率3.5%,但做生意才賺2%,這代表這個生意可以直接放棄。
台商積極布局回台第一上市,主要是基於三大誘因:
一、首先,兩岸政治氣氛和緩,讓從民進黨執政時期就提出的台商回台政策得以落實。台商回台上市分為兩種:第一上市指的是企業回台首次發行新股,第二上市是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由海外掛牌企業回台灣發行。發行新股的企業最在意的就是投資人能否認同,尤其擔心投資人在心理上會不會排斥「大陸台商」。現在旺旺、巨騰TDR成績不錯,顯示投資人政治意識型態不高。
二、其次,相較於香港、新加坡、大陸三地,台灣股市對於以電子、傳產、服務業為主的台商較有利。在香港掛牌的60幾家台商,有2∕3的本益比都比市場平均值低,1∕2股價表現不如大盤,甚至還有掛牌後幾乎沒成交量的。香港股市以金融業、房地產業為主流,連科技類股都容易被忽視了,更遑論傳產、服務等中小型企業類股;另外,新加坡股市是換手率太低,大陸則是上市作業太難。反觀台灣股市較為多元,投資人又較熟悉這些台商企業,容易創造較高的本益比。
三、第三,「在商言商」之外的衣錦還鄉心理,也大大提高台商返台上市意願。當年到大陸投資被形容為「出走」,很多人一等30年,就是希望能風光回到台灣,讓大家知道自己經營的是正派、有前景的企業。
[1]大陸的保險費率在世界上排名13,目前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費率為28%(個人出8%,企業出20%),醫保費率為12%(個人出2%加人民幣3元,企業出10%),住房公積金上限為24%(個人和企業各12%),這些是以年度平均薪資為基礎。此外企業還要負擔1%的失業險、0.3%的工傷險及0.8%的生育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