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6日 星期日

人民幣貶值,持有人民幣買權的,面臨追繳保證金,違約交割!

近日2015814日),受人民幣貶值影響,持有人民幣買權的投資者出現虧損,甚至爆倉。 

人民幣匯價大貶,牽動購買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屬人民幣的選擇權衍生性金融商品,一般來說,選擇權交易風險遠高於遠匯等避險交易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中小企業已面臨保證金追繳壓力,由於多數銀行設定的保護價格(即認賠)上限集中在6.26.25人民幣,當人民幣觸及6.2人民幣後,僅有將保護價格設在6.25人民幣的企業主還有機會出場。 

一個典型的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操作流程說明如下投資銀行與客戶簽訂一份24個月有效的合約,假設名義金額為100萬美元,當前美元兌人民幣的市場匯率為6.12,合約執行價格為6.15,合約的保護價格為6.25。合約規定,在未來24個月中每一個月的特定時間,將市場即期匯率與執行價格6.15進行對比,若市場匯率低於6.15(如6.05),則客戶有權以6.15的價格賣出100萬美元;若市場匯率高於6.25(如6.30),則客戶必須以6.15的價格出售200萬美元;若市場價格高於6.15但小於(或等於)6.25,則客戶無需進行任何交割。美元作為交割貨幣,採取差額交割方式。 

上述條款有兩點誘人之處。一是客戶有權以6.15的價格在未來24個月內賣出美元,對於每月均有穩定外匯收入的企業來説,等於鎖定了較好的結匯成本。由於合約執行價格一般好過簽約時的市場價格,如上例中6.15的執行價格就好過6.12的市場價,在人民幣升值預期較強,且雙向波動幅度較小的情況下,這類合約很有吸引力。二是萬一人民幣發生階段性的貶值,且跌穿執行價,企業也不一定虧損。如上例中,若人民幣跌至6.15上方,只要未跌穿6.25,那麼企業對投行就沒有交割義務,企業可按市場價格與任何交易對手進行交易。 

當然,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飯,企業獲得如此優惠的條件,其潛在風險就是在市場出現極端情況時,必須按照名義金額的雙倍與投行按照執行價進行交割。上例中若人民幣市場價貶至6.30,則企業的虧損為200×6.306.15)=30萬人民幣。人民幣貶值幅度越大,企業的虧損越多,若人民幣在較低的價位維持較長時間,則企業每個月都將發生虧損。這種合約一般需要企業提交保證金,如果企業保證金虧光,投行會強制平倉,也就是所謂的爆倉 

這還不是故事的全部,在賭桌上,願賭服輸本無可厚非,但公平的博弈盈虧空間應該是對等的,但在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的條款中,一般會設立一條對投行的保護性條款,即合約終止條款。如在上例中,合約中可以規定,當企業的獲利累積到8000點的時候,合約將自動終止。 

假設在合約簽訂後第一個月人民幣升至5.95,第二個月升至5.85,第三個月仍為5.85,由於每個月企業都按照6.15交割,所以企業三個月的實際盈利點數已經達到8000點(6.15×35.955.855.85),此時合約自動終止。合約終止條款的存在實際上對企業的盈利進行了封頂,但極端情況下企業的虧損則無上限。 

由於實行差額交割,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完全可以脫離真實貿易背景,而單純用作對賭人民幣升值的工具,市場上此類合約的名義金額越高,看多人民幣的市場氛圍也就越濃。但此類交易主要在境外市場較為流行,投機者損失的也主要是保證金,其盈虧狀況對於境內市場的直接影響很有限。部分外資機構渲染人民幣貶值的負面影響,可能與其持有較大人民幣衍生品多頭頭寸有關。 

人民幣的匯率多是國家操作的,從事實體經營的企業,盡量不要對市場走勢進行單邊賭博,套期保值仍是王道,否則,辛苦勞作掙來的利潤很容易被不期而至的市場波動瞬間吞噬。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