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5日 星期五

稅法計算題: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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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101年地特三等財稅行政】一題計算題中題目提供的101年度相關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表換上102年度的資料其餘保持不變-「舊題新解」來囉!我的答案與算法與前輩先進有所不同,以下詳解與答案僅供各位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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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自101年地特三等財稅行政】

一、綜合所得稅計算題:

        假設王文豪先生設籍高雄市,去年(102年)50歲,全年薪資收入總額新臺幣(以下同)130萬元(已扣繳稅額4萬元)、臺灣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10萬元及郵局存簿儲金利息收入10萬元,當年度獲配已上市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利淨額32萬元,含可扣抵稅額3萬元;配偶詹秀美女士48歲,去年全年薪資收入總額110萬元(已扣繳稅額3萬元)、私人借貸利息收入15萬元,政府公債利息收入10萬元(已扣繳稅額1萬元);夫妻並扶養有王吉(24歲;就讀臺北某大學)、王祥(18歲;就讀某高中)兩名子女及同戶籍之胞弟王之初先生(46歲;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王文豪家去年全年發生各項家庭重要支出如下:(一)捐贈現金10萬元給已合法立案之財團法人;(二)王文豪投保壽險保險費3萬元,全戶全民健康保險費(不含王之初)合計為26千元,胞弟王之初投保商業保險之保險費2萬元;(三)全家醫藥費5萬元;(四)王家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30萬元;(五)王吉校外住宿費5萬元;(六)詹秀美同年捐款給某政黨(為符合政治獻金法之政黨)30萬元;(七)王吉學費18千元、王祥學費5千元。

        設以上支出均保留合法收據。請按現行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正確回答以最有利於納稅義務人王文豪夫婦申報戶(以下簡稱王家)的101年度綜合所得稅一般申報書之下列問題:(請詳附計算式,否則不予計分。)

1.        王家綜合所得總額為若干?(3分)
2.        王家得扣除之免稅額總額為若干?(3分)
3.        王家得扣除之列舉扣除額總額為若干?(3分)
4.        王家得扣除之各項特別扣除額總額為若干?(3分)
5.        王家全戶合併申報合併計稅應納稅額為若干?(3分)
6.        王文豪(夫方)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為若干?(3分)
7.        詹秀美(妻方)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為若干?(3分)
8.        王家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補(退)稅額為若干?(4分)
 
提示:
102年度相關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表如下:
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85,000元;標準扣除額有配偶者158,000元;人身保險費每人上限24,000元;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每戶上限30萬元;自住房租支出每戶上限12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108,000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27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上限25,000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108,000元。

民國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速算表          (單位:新臺幣元;%
級別
稅率
課稅級距
累進差額
1
5%
 
0520,000
0
 
2
12%
 
520,0011,170,000
36,400
 
3
20%
 
1,170,0012,350,000
130,000
 
4
30%
 
2,350,0014,400,000
365,000
 
5
40%
 
4,400,001以上
805,000
 

(一) 王家綜合所得總額300萬元

家庭成員
全年綜合所得明細
已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
王文豪(夫)
薪資所得
130萬元
已扣繳稅額4萬元
利息所得
10萬元
郵局存簿儲金利息收入10萬元免稅
營利所得
35萬元
股利淨額32萬元+可扣抵稅額3萬元
詹秀美(妻)
薪資所得
110萬元
已扣繳稅額3萬元
利息所得
15萬元
政府公債利息收入10萬元為分離課稅
王家綜合所得總額
300萬元
10萬元

(二) 王家得扣除之免稅額總額425千元

內容
實際扣除金額
說明
夫王文豪(50歲)妻詹秀美(48歲)
8.5萬元×2
夫妻合併申報一人免稅額85千元
王吉(24歲)
8.5萬元
子女已滿20歲仍在校就學(當年度畢業亦可)
王祥(18歲)
8.5萬元
子女未滿20
弟王之初(46歲)
8.5萬元
同戶籍弟王之初已滿20歲身心障礙可以給兄王文豪扶養,屬得扣除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

每人85,000×5人(兩名子女及胞弟)=免稅額合計42.5萬元

(三) 王家得扣除之列舉扣除額總額60萬元

扣除項目
支出項目
實際金額
扣除金額
說明
捐贈
合法立案之財團法人
10萬元
10萬元
未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可全額扣除
符合政治獻金法之政黨
30萬元
20萬元
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且不能超過20萬元。年所得300萬元,實際捐贈30萬元,捐增金額占綜合所得總額的10%30萬元÷300萬元×100%),未超過20%的規定,但也只能填20萬元
保險費
壽險
3萬元
2.4萬元
每人最高2.4萬元
 
全民健康保險費
2.6萬元
2.6萬元
不受金額限制,可全額扣除
醫藥費
全家醫藥費
5萬元
5萬元
不管是國內或國外,只要是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醫藥費都可以扣除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房屋貸款利息
30萬元
20萬元
扣掉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利息10萬元後的餘額(30萬元10萬元=20萬元)才可列報但以30萬元為限
房屋租金支出
校外住宿費
5萬元
O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只能擇一申報故選擇房貸利息扣除較有利
 
 
 
60萬元
列舉扣除額總額

(四) 王家得扣除之各項特別扣除額總額44.7萬元

扣除項目
支出項目
實際金額
扣除金額
說明
薪資所得
夫妻薪資所得
240萬元
21.6萬元
10.8萬元×2
儲蓄投資
金融機構利息
10萬元
10萬元
核實認列,但每戶最高27萬元
身心障礙
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
10.8萬元
10.8萬元
胞弟被扶養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可扣除殘障扣除額
教育學費
王吉學費
1.8萬元
1.8萬元
受扶養的子女每人上限2.5萬元
王祥學費
0.5萬元
0.5萬元
受扶養的子女每人上限2.5萬元
 
 
 
44.7萬元
特別扣除額總額

(五) 王家全戶合併申報合併計稅應納稅額175,600

 
(一)所得總額
300萬元
(二)免稅額總額
42.5萬元
(三)列舉扣除額總額
60萬元
(四)特別扣除額總額
44.7萬元
所得淨額
152.8萬元

應納稅額=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152.8萬元×20%13萬元=175,600

(六) 王文豪(夫方)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

本題題目可以解讀成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夫為配偶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簡單的說就是:「將夫之薪資分開計稅,以妻為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

夫之薪資所得夫之免稅額夫之薪資扣除額=夫之薪資所得淨額
130萬元8.5萬元10.8萬元=110.7萬元
 
夫之薪資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夫薪資之應納稅額
110.7萬元×12%36,400元=96,440
 
綜合所得稅淨額夫之薪資所得淨額=不含夫薪資之所得淨額
152.8萬元110.7萬元=42.1萬元
 
不含夫薪資之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不含夫薪資之應納稅額
42.1萬元×5%021,050
 
夫薪資之應納稅額+不含夫薪資之應納稅額=應納稅額
96,440元+21,050元=117,490

(七) 詹秀美(妻方)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

本題題目可以解讀成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妻為配偶薪資分開計稅合併申報之全戶應納稅額。簡單的說就是:「將妻之薪資分開計稅,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

妻之薪資所得妻之免稅額妻之薪資扣除額=妻之薪資所得淨額
110萬元8.5萬元10.8萬元=90.7萬元

妻之薪資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妻薪資之應納稅額
90.7萬元×12%36,400元=72,440

綜合所得稅淨額妻之薪資所得淨額=不含妻薪資之所得淨額
152.8萬元90.7萬元=62.1萬元

不含妻薪資之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不含妻薪資之應納稅額
62.1萬元×12%36,400元=38,120

妻薪資之應納稅額+不含妻薪資之應納稅額=應納稅額
72,440元+38,120元=110,560

(八) 王家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補(退)稅額

110,560元<117,490元<175,600故選擇「將妻之薪資分開計稅,以夫為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最有利

應補(退)稅額=應納稅額-已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110,560元-10萬元=10,560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謝謝老師
很清楚了
還能更清楚
真的很期待

購買考猜的學員上

匿名 提到...

清楚
真清楚
真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