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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6日 星期六

委員會重新提出公平價值標準

在美國康涅狄格州的諾沃克,美國財務會計準則(FASB)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達成了一些初步決定如何修改公平價值會計準則。

去年年底,上述兩個委員會承諾每月透過以人為基礎或視訊會議,以在2011年6月以前解決一些阻礙融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與美國公認會計原則與目標的棘手問題。

公平價值(Fair Value)市場會計(market to market accounting)一直是雙方議會處理上最有爭議的問題,特別是當這兩個標準制定者受到政治壓力,為因應金融危機而於去年修訂標準。上個月,該兩個委員會的初步議定,確定公平價值為一個包括其他事件的總體價格(Exit Price)。

該委員會初步決定,以公平價值計量的非金融資產,考慮市場參與者的最高及最佳使用(highest and best use)。他們還決定不需要將公平價值的資產群組分為兩部分,當使用資產的方式不同於最高和最佳的利用時。此外,他們計劃要求企業體揭露訊息時,說明非金融資產的使用方式與其最高及最佳使用的不同(且根據其公認最高及最佳使用來認列資產公平價值)。

會計機構還初步決定,個別資產的客觀公平價值衡量是用以決定單獨出售該資產的價格,而不是為出售一個集團的部分資產或業務。然而,當最高及最佳使用資產是作為一個集團的部分資產使用時,該資產的公平價值評估假設該資產出售是當市場參與者已經,或可取得的“互補性資產“ (complementary assets,泛指所有其他非用來支撐技術或創新的能力,但卻是公司在開發技術時 所需,包括品牌、製造、行銷、配銷通道、服務、商譽、與客戶或供應商的關係及互補性的技術等)和”互補性負債”(complementary liabilities)的總和。該負債包括營運資本,但不包括債務融資。

該標準制定者還討論了一直在處理之其中一個最有爭議的話題,衡量金融工具的公平價值,因為銀行呼籲減輕在資產流動性不足的市場中對資產評價的監管,特別是資產難以出售的金融危機期間,如以抵押貸款為擔保的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資料來源: 03/05/2010 Web CPA)
http://www.webcpa.com/ato_issues/24_3/boards-refine-fair-value-standards-53426-1.html?ET=webcpa:e733:156308a:&st=email

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美國小型企業結構的規劃 --- 1

當您想擁有屬於自己的事業時,第一個決定是,企業主該如何構成公司。 這個決定將有長期涵義,因此與會計師和律師諮詢可幫助您選擇最適的公司型態。 在做出選擇時,您將想要考慮到以下因素:

• 業務的大小和未來遠見。
• 希望有的控制水平。
• 願意處理的結構層級。
• 企業對訴訟的承受力。
• 不同企業結構的稅負。
• 預期業務的營利(或損失)。
• 是否需要再投資收入至業務中。
• 是否於業務外須動用自己的現金。

1. Sole Proprietorships (獨資)
 絕大多數的小企業獨資開始。 這些企業由一個人,通常有經營日常業務責任的人擁有。 單一所有人擁有它和營利及所有財產事務。 對任何責任或債務也承担完全責任。 在法律和公眾眼裡,您與業務畫上等號。

Pros (好處)
• 組織容易和成本低廉。
• 單一業主可全面控制和在法律的參數之內,做出合適得決定。
• 單一業主取得業務所得可保有或再投資。
• 業務所得得盈餘直接地歸入所有者的個人稅。
• 必要時業務易解散。

Cons (缺點)
• 單一業主有無限責任並且法律上企業債務負所有責任。 業務和個人資產暴露於風險下。
• 不利募集資金和經常限制只可使用個人儲款或消費貸款的資金。
• 難吸引素質佳的員工。
• 某員工福利例如所有者的醫療保險費不可直接在營業收入下扣除 (部分僅可扣除在對收入的調整)。

2. Partnership (合夥)
合夥下,兩人或多人共同持有所有權。 法律不區別此業務和其所有者間。 合夥人間應該定有法律協議以決定盈餘的分配比例,如何解決爭執,未來合夥人如何加入,合夥權如何被收買,並且必要時以什麼步驟解散合夥。 當業務開始時很難預測到拆夥,但許多合夥組織是在遇到危機時瓦解,除非有一個被定義的過程,否則是更大的問題。 必須在一開始就決定要貢獻多少時間和資本。

Pros (好處)
• 合夥相對地容易建立 ; 然而須投入時間在研擬合夥協議。
• 超過一個所有者,也許增加募資能力。
• 從企業流程的盈餘直接歸入合夥人的個人稅。
• 預期員工也許被業務吸引,如果給予誘因易成為合夥人。
• 有技能的合夥人通常會受益於事業。

Cons (缺點)
• 合夥人須共同地和單獨地對其他合夥人的行動負責。
• 須與其他合夥人分享盈餘。
• 因為決定分配,分歧可能發生。
• 一些員工福利無法自稅表營業收入中扣除。
• 合夥可是有限的存續; 結束於合夥人退出或死亡。

合夥的類型:

1) 一般合夥 (General Partnership)
根據內部協議的責任及盈餘及損失的分配來區分管理和責任。 一般為均分,除非有書面協定。

2) 有限合夥即有限責任合夥 (Limited Partnership and Partnership with limited liability)
有限意味着大多合夥人為有限責任 (以出資額為限) 並且關於管理決策有限的投入,通常鼓勵投資者短期項目或投資的在資本資產。 這個形式在零售或服務業並不常用。 有限合夥比一般合夥複雜和正式。

3) 合資企業 (Joint Venture)
如同一般合夥的行為,但是明顯地在一個有限的時期或一個唯一項目。 如果共同投資持續重複的合夥活動,將被視為持續的合夥,並且必須如同合夥解散申報分配財產。

(資料來源: SBA, 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續待 ........

八項行動步驟成為更佳的領導者

林品希博士

每日在數字群中打轉, 身為會計專業人員, 除了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技能外, 對於組織改善與公司文化的養成, 也須時時加以涵養.  筆者感於現今社會競爭激烈, 領導者不只為企業營利而奮鬥, 但也肩負社會倫理與企業文化的掌舵者的責任.  以下文章與各位力爭上游的朋友分享.

八項行動步驟使成為更佳的領導者

很不幸的, 在商學院沒教領導課. 身為會計工作者, 我們都知道稅法和會計準則, 但我們學到何謂領導嗎?
 
只閱讀文章並不會使人成為領導者. 此篇文章是要幫助身在領導階層者帶領追隨者.
 
您可作以下八項步驟在2010年成為更好的領導者.
 
1. 領導者知道自己. 若您不了解自己, 如何能了解他人? 花些時間了解自己是什麼樣的人. 您可詢問配偶或信任的客戶及熟人給您程時的回答. 您的合夥人可能不會完全誠實. 此測試是:”您會為您這樣的人工作嗎?”

2. 領導者確信自己, 非十項全能. 真正的領導者了解自己不會知道所有事, 且會讓自己身處在會協助成功的知識豐富者的周遭. 公司領導是一項團隊運動.

3. 領導者知道如何溝通. 卓越的領導者是好的溝通者. 想想前英國首相邱吉爾, 美國前總統羅斯福, 約翰甘迺迪, 雷根等及現任總統歐巴馬. 領導者會開放地及誠實地溝通. 他們不斷和公司裡每一個人溝通其見解和想法.

4. 領導者不怕服務別人. 會計是一項服務業. 所得來源是以適切的服務及價格滿足客戶需求. 身為領導者, 我們也需要滿足我們的同伴和員工. 進行員工和同伴的調查將可辨識出公司內的需求.

5. 領導者有未來的遠見. 馬丁路德在1963年時於林肯紀念館有名的演講” 我有一個夢想” 激勵了眾多的美國人. 當您對公司的未來遠見無法激勵許多人時, 則須起而影響.

6. 領導者很少滿足或休息. 領導者不以取得勝利就停息. 他們了解到一定有更好的做事方法, 更佳的機會,更好的結果等等. 不論這家公司及員工多好, 他們總是可以改善服務, 商業進程, 行銷及銷售活動, 及個人能力.

7. 領導者有急迫的意識. 有許多要做的事, 領導者需要創立真正的堅持. 這不是指一個無秩序的環境, 而是鼓勵同伴或職員不要推延. 只要想想這情況在公司中可能會如何蔓延. 環顧公司, 您看到的急迫程度有多高?

8. 領導者有追隨者. 通常是除非有追隨者否則就不能成為領導者. 想想亞力山大帝, 基督, 馬丁路德及穆漢默德, 皆是有相信他們的教導或眼界之追者. 您的同伴和員工有多追隨您呢?

(Source: Web CPA, 2/15/2010 by August Aquila )
(www.aquilaadvisors.com) is a consultant to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specializing in partnership issues,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compensation plans, and succession planning.

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從Walmart 沃爾瑪大裁員了解COBRA 保險

2010年1月24日,美國最大的零售店 - 沃爾瑪 (Walmart) 宣佈其裁減其相關企業 – Sam’s Club (山姆俱樂部, 主要為量販業務) - 約11,200的工作職位. 在美國生活,對多數中產階級而言,醫療費用占生活開銷的比例非常之重,若失去工作後,醫療保險喪失,萬一有緊急重大就醫事件發生,整個家庭可能一夕間遭受沉重壓力。但美國為人道國家,設想周到,規定被裁撤員工仍享有聯邦COBRA健康保險,(Consolidated Omnibus Budget Reconciliation Act, 俗稱眼鏡蛇保險) 至多到離開公司後18個月。

一般而言, 有至少二十名以上員工的雇主,就需要提供此項健康保險,對象為合格受益人(qualified beneficiaries) - 員工和其受撫養者。若合格事件存在(例如喪失雇用),十四天內合格受益人必須受到通知其權利。通常,健康保險提供COBRA續保,保費係由員工支付全額保費加上百分之二的行政費用。而2009恢復法案,對於特定合格個人給予自2009年2月17日承保日起最多九個月保費支付的協助。協助合格受保人只支付35% COBRA的保費, 其餘65%由收受員工COBRA保費的企業支付。

1. 何種企業為COBRA保險所涵蓋
提供醫療健康保險給員工,前員工或前兩者的家人之企業。依目的而言,健康計畫包括醫療,牙醫,眼科,處方用藥,藥物及酒精治療方案,心理健康計畫,及任何醫療提供診斷,治療,矯正,醫治或預防疾病,受傷或生病等。同時由HMOs之醫療系統目提供,員工彈性福利下彈性支出帳戶(Flexible spending accounts, FSAs) , 及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 EAPs)也在範圍內。

2. 員工數的計算
前一年度至少50%營業日雇用20位或以上的員工,正值或兼職者皆算入,但S公司(S Corporation)%2以上股權的股東,獨資,董事,代理人,及獨立合約員工皆不計入20名員工內。

3. 何者為合格受益人(Qualified Beneficiaries)
須在合格事件(Qualifying event)存在前即具身分。

a. 在健康保險承保範圍內的員工。退休人員,獨立合約員工,合夥人,及其他公司健康保險所涵蓋的員工皆計入
b. 受保員工配偶
c. 受保員工受扶養子女, 含親生或收養
d. 企業中任一特定退休者破產登記,其配偶及受扶養子女

4. 合格事件(Qualifying Events)
以下使合格受益人(員工或受撫養人) 喪失團體健康保險時:
a. 受保員工死亡
b. 受保員工終止職務
    自願離職, 表現不佳, 資遣, 及退休皆為合格事件
c. 員工工時下降使員工福利受損
d. 合格受益人與受保員工離婚或分居
e. 受保員工受扶養子女中止為受撫養人(一般為成年或結婚)
f. 受保員工可領聯邦醫療保險時(Medicare)
g. 雇主申請破產, 使退休受保員工(或其配偶或受扶養子女) 喪失被承保
h. 受保員工被要求服預備役(Reserve)或現役部隊(Active Duty)時

以下是一個模擬的例子, 幫助各位了解在美國生活點滴.

麥克拉奇報業
發布日期:2010年1月10日上午12時00分

邁阿密-羅森,美麗華斯坦失去了工作,他的妻子懷孕6個月,他面臨一項手術,但他認為他可以掌控,因為他有眼鏡蛇醫療保險(COBRA)。

然後,他錯誤地少付了11月份保費2美分,其保險公司管理員說,他的福利政策被取消。羅森和他的妻子,薩布里納,看到他們生活將崩潰。 他很快支付了2美分,但是在他和他的父親打電話100次後,經邁阿密先驅報詢問,該公司才網開一面,繼續承保。

在羅森事件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事情經常發生在南佛羅里達:被資遣員工難以保住健康保險,因保險公司和前雇主在聯邦和州法律規定下沒有興趣幫助他們。

“COBRA保險有許多限制,”羅恩說,波拉克,在華盛頓醫療服務消費者的宣傳組長。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權利,但是沒有意義的現實。”

羅森表示贊同。 “這肯定看起來他們試圖惹惱人,他說:”對短少的2美分。 他和他的妻子得知保險已經恢復,他們於是討論自己是否應該去看專科醫生,因沒有保險但要付成千上萬的美元。 “她氣瘋了。”

聯邦COBRA保險要求, 公司僱用超過20名員工,須提供離職員工長達18個月的醫療保險在大多數情況下,但只要員工支付的全部費用。

在南佛羅里達,COBRA保險很輕易就會讓每個家庭每月花上成本1,200美元,許多家庭還是覺得太貴。 奧巴馬政府從去年就開始資助百分之六十五保費高達9個月,但很多人仍然付不起。

公司少於20個僱員都受到州法規範,但就像羅伯特, 不得不使用COBRA保險,認為是比聯邦法律更加錯綜複雜。

“我的COBRA保險成了玩笑,說:”每月支付712.34美元只是為了保障他的妻子。

聯邦法律要求大公司給僱員離開一包厚重的COBRA保險解釋。 但州法律規定下,對小型企業沒有這樣的需求。

達勒打了許多電話和發送傳真到該保險公司,芳鄰保險,以獲得持續的承保,但他的公司轉換保險到安泰公司。 達勒於是又再經歷了整個過程。 “這是如同迷宮的東西,”他說。

葛蘭勒孔特,保險業MDW公司的董事說,對雇主和保險公司而言,COBRA保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 如同有一噸的責任。“

一個關鍵問題是,保險公司和健康的年輕員工被解僱後拒絕使用COBRA保險,而年紀較大,病情嚴重的員工卻大大使用它。 “通常使用COBRA保險費用高於正常勞動成本,”勒孔特說。

聯邦調查局人員致力維持保險公司和雇主違反的重罰。

勒孔特說,這意味著大多數大公司外包COBRA保險的細節給專業管理者。

到目前為止,最大的COBRA- 喜瑞丁(Ceridian)公司,眼尖地發現的羅森支付了334.97美元而非足夠的334.99美元。

法律允許1個月的寬限期,去支付全部費用,但羅森並不了解2美分的問題,直到他在11月底收到下一個帳單。 他趕上12月帳單,再加上2美分,但Ceridian宣布,已收到的12月7日-寬限期屆滿於12月 3日的帳單。 於是,羅森的保險終止了。

(資料來源: The New York Time 紐約時報, Thompson Reutors 湯普森路透 自修進階教育課程)

2010年1月12日 星期二

海外資金進入美國相關規定

經過這一波的金融海嘯,不僅民間企業籌資困難,所營事業及產業間也遭受前所未有的打擊 ,各國政府財政上因各項優惠或救助措施也逐漸短拙 ,因此不得不提升緝稅之效果。美國國稅局 IRS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於2009年加強宣導稅務上誠實申報海外帳戶的規定,以爭取資金留在國內,查核資金非法流向,並預留未來擴大稅基的伏筆 。

一. 申報標的
美國政府允許持有海外帳戶。為配合銀行保密法 (Bank Secrecy Act) ,當每位美國公民或稅務居民對以下情況有義務填具海外帳戶申報書 (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1. 對海外帳戶有財務利益,或有簽名(及被授權)動用權利的銀行、證券、共同基金、信託等其它財務上的帳戶及
2. 各海外帳戶於年度中總和金額超過美金10,000元時

二. 申報對象
所謂應提出申報的”美國人”, 包含公民或美國居民或在美國有營利者。是否有營利取決於事實與各項情況,一般而言是在美國常態且持續地營利。到美國旅行或偶發地做生意並不在其範圍內。

三. 申報方式與期間
在個人稅表Form 1040中的B表中填寫並且在每年度六月三十日前填具Form TD F 90-22.1表 (Report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 FBAR), FBAR不可如稅表般申請延期。

四. 免除申報
1. 財務機購為供美國政府或軍方使用在海外設置的帳戶
2. 依美國金融局 (the Controller of the Currency),聯邦儲備局管理委員會,簡約監督辦公室(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 OTS)或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監管的官員或僱員,對有權支配但無個人財務利益的海外帳戶
3. 股票已在全國性的證交所上市或資產超過一千萬美元及有五百個以上員工的國內企業,且已經過該公司CFO說明該公司已申報海外帳戶時,其員工或官員個人有支配權但無個人財務利益的海外帳戶

如每年依法申報海外帳戶TD F 90-22.1 表時,日後若有資金自此帳戶匯入美國,並有合理的解釋說明資金來源,備妥證據,則您不必太擔心美國國稅局注意,因已事前申報。另若每年由海外匯入超過美金100,000元,另須填表3520 (Annual Return To Report Transactions With Foreign Trusts and Receipt of Certain Foreign Gifts ) 說明您海外匯入資金的性質。

(資料來源:美國國稅局 http://www.irs.gov/)

稅表請參考:
TDF 90-22.1
Form 3520

美國Registration of Vehicle(汽車行照)換發的重要性

Have you ever experienced to get tickets in the US? Living in the US, especially in California, driving is a daily activity. I would like to share personal experiences about driving in the US.

For Registration of Vehicle (行車執照), my suggestion is to be sure to renew on time and follow up the new stickers.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 (加州監理處) has an aggressive delinquent registration collection process, and the sticker can not be issued until all requirements are met, such as smog certification, or clearance of outstanding parking citations. The annual vehicle registration payment consists of various fees applying to your vehicle, and fees will be itemized as followings:
  •  Registration Fee
  •  Vehicle License Fee (此項可為所得稅扣抵項目)
  •  Weight Fee
  •  Special Plate Fee
  •  County/District Fees
  •  Owner Responsibility Fee
The vehicle owner will receive a sticker as the following red label, and to replace it every year after renewal on your plate is a must. (紅標籤要貼在後車牌上)
Sample documents:               
                                                                                    
                                               (Sourc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

About 3 months ago, when I left my office one day, a highway patrol drove behind me and stopped me afterward. The officer mentioned that I did not renew my registration of vehicle because my sticker was fake. OMG, I swear I did pay the fee and renew it. I just didn’t follow up the new sticker. The officer ticketed me and gave me a notice to superior court but suggested me find out the situation with DMV. I still had to pay $200 bucks and also went to the court.

Another situation for your reference is driving in New York State. The registration of vehicle in NY is a single paper. According to NY law enforcement agent, the paper should be stuck on your inside windshield instead of on the plate. You can not just put it on the dashboard. You will get a ticket once the cop notices that. The law enforcement agent will consider it as a misdemeanor (輕罪) and may arrest the vehicle owner up to the situation sometimes. (Window Sticker要貼在擋風玻璃內)
Sample documents:
Registration Document                          Window Sticker

    
                                      (Source: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

For other states, you may check with the state DMV to get information.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美國稅法上的居民外國人 (Resident Aliens) 與非居民外國人 (Non-resident Aliens)

隨著工商活動日益繁忙,疆域或國界已不再是阻隔世界交流的藉口,世界拉平,人員交流也為之興盛 。因業務需求,往返美國大陸者也眾。以美國移民局的規定,外國人 (Aliens) 指非美國出生或經持有永久居留證 (Green Card,通稱綠卡 ) 達一定年限而歸化為美國公民 (Citizenship) 身份者。而外國人又分為未持有綠卡的非居民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s) 及持有綠卡的居民外國人 (Resident Aliens)。為符合居民外國人身份,必需經兩項測試其一: (1) 綠卡測試 (Green Card Test) ,即移民局已發出綠卡 (2) 實際居住測試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 一般而言,居民外國人與公民皆有申報世界所得 (Worldwide Income) 的義務,但稅法上的居民身份,即使未持有綠卡, 如符合居住一定天數即須報稅。

當連續三年在美國居留超過183天即為稅法上的居民。183天的算法為以下各項加總:
1. 當年 (Current year) 超過31天,其實際停留天數
2. 前一年 (Previous year) 實際停留天數  x  1 / 3
3. 前兩年 (Two years before current year) 實際停留天數  x  1 / 6

所以在您公務繁忙世界走透透之餘,請善加規劃在美國實際停留天數,以免不自知成為異國的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