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保保額上限 從150萬提高至300萬
自明年2011年1月1日起,存款保險的保額上限將從金融海嘯前的150萬元到300萬元。這項議案已獲行政院核定,存款全額保障將於今年底退場。
此外,存保公司更研議修法擴大存款保險保障範圍,未來可望將外幣存款及存款利息納入,該條例修正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中。
存保公司總經理王南華表示,存款全額保障措施,屬「緊急性過渡措施」,雖能在金融危機時迅速穩定金融及強化民眾信心,卻可能增加道德危險及問題金融機構處理成本,應在適當時機轉換為限額保障存保制度,發揮市場機能。
為確保金融機構健全經營,存款全額保障期間所採取的強化監理措施,包括強化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機制、加強金融機構資本適足性管理、財務健全及負債結構管理,並加強執行立即糾正措施等,於存款全額保障措施退場後仍將持續辦理。
另外,存保公司除密切追蹤金融機構的流動比率,每日彙整資料,也持續注意全體金融機構存款變化,尤其過度依賴單一戶存款、或單一戶存款比率與大額存款比率過高者,以及緊急籌資管道不明或有困難的金融機構的營運情況。
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建議,銀行握有的流動性資產須大於一個月內到期的資金需求,存款全額保障轉為限額保障後,存保公司也將密切注意金融機構的流動性管理,金融機構流動比率現在逾30%,創歷史新高,存保每周都密切注意相關變化。
對於部分金融機構有大額存款偏高的現象,存保公司將配合主管機關,即早要求調整及避免包括郵政公司、壽險公司等單一大額存戶存款比重過高或受有大額存款(個人1億元以上、法人3億元以上)的現象。而未來三到六個月,流動性資產小於流動性負債,且有大額資金缺口者,存保公司也會特別注意,主要是因應年底存款全額保障退場,希望金融機構能穩定度過年底的關卡。
(資料來源: 聯合理財網 2010/09/30 15:12 )【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http://money.udn.com/mag/wealth/storypage.jsp?f_ART_ID=2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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