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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0日 星期二

2012稅務法規 教科書 (EL版)



自序

會計系的同學們,大多都會面臨到會計師的專門技術人員考試或是各類的公職人員考試。因此,常有同學問編者:「坊間的教科書、參考書那麼多本,到底要看哪一本,才能萬無一失地準備考試呢?」讓編者不禁想起,在求學階段經常為了準備考試,到圖書館一一借閱各家的「聖經本」教科書,然後綜覽各書,最後才能整理出一份「集大成」的筆記,但往往總是花費了許多的時間。雖然說做學問本就應該如此,但對於分秒必爭的考生而言,實在是相當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於是,編者開始構思如何寫出一本可以作為大學校院教學用的教科書又可概括所有國家考試範圍的考試用書。


在下不敢自稱「作者(author)」或「作家(writer)」,充其量在下只能算是「編者(compiler)」,主要是將各稅目有條理地加以整理。說穿了,編者只是將看似繁雜的稅法規定,透過考點一一呈現出來罷了。因為編者在英國唸會計博士班時,主修成本與管理會計,受到我的指導教授的啟發才設計STUDY TEXT & EXAM KIT用書,我的指導教授提到「資料探勘(data mining)」這個有趣的名詞,他以Wal-Mart Stores, Inc.為例說明一堆雜亂的資訊若能善加整理,可能會創造驚人的成效。Wal-Mart將顧客購買的清單詳細比較,發現每星期六有買啤酒的顧客,同時也有買寶寶的尿布。一般我們很難想像「買啤酒送尿布」的行銷手法。但是藉由有效地研究資料並找出其中的關連,Wal-Mart將啤酒與尿布放在同一地區,更厲害的是同時做促銷「Buy One Get One Free」,各位聰明的看倌讀到這裡,不難想像Wal-Mart為什麼會成為美國最大的私人雇主和世界上最大的連鎖零售企業了吧!


編者回想起92年地方政府特考稅務行政「財政學大意」第14題「就課稅稅源而言,土地增值稅屬於:所得稅。」第15題「就課稅稅源而言,地價稅屬於:財產稅。」9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財稅行政「財政學大意」第10題「就稅源的觀點,證券交易稅屬於:財產稅」98年地方政府特考第26題「我國目前實施的土地增值稅在本質上比較接近下列那一種租稅?答案是(B)所得稅。」因此,本書架構以課稅稅源之性質(財政收支劃分法按課徵標的)為標準,方便讀者記憶。另外,編者在本書中所用的例子,有大約30%取自財政部以及國稅局所發布的新聞稿,大約60%取自考選部所公布的稅務法規91-100年歷屆試題,另外大約10%取自稅法實務節稅用書,期許讀者結合理論與實務。


在撰寫本書的過程中,編者盡力蒐集許多理論與實務相關資料,亦廣泛參考國內、外知名學者的著作與論文,以期能符合「集大成」的理想。並考量學習者的感受,希望能用最簡單、明瞭的文字以闡述博大精深的稅務法規。最特別的是,無論是書的封面(E:Erin’s first name)、內頁小標籤或封底(L:Erin’s last name)的設計與繪圖,全部都是由編者親自構思,而且每一張圖樣的設計,在在都充滿了編者的創意與巧思,希望讀者在使用本書時,能夠一掃之前對於稅法教科書沉重、乏味、單調的種種刻板印象,重新感受到一股活力與朝氣。


此外,為了撰寫一本實用的大專用書,編者又期許本書能幫助讀者找到國家考試的重點,那麼編者就必須對於國家考試命題的趨向與出題的型式有相當程度的了解,為此編者仔細且完整地演練了自民國90年起,11年內所有的國家考試稅務法規試題,也已經在撰寫本書之前先行出版了《p.s. 96-100稅務法規》解題書,因此對於國家考試的命題焦點,編者有信心能具體地掌握。為增強本書的實務性,編者在編輯本書時,內文的撰寫除了因應教學上的需要、國家考試的準備方向、也與實務案例密切地結合,希望能藉由本書的出版,幫助更多初次接觸稅法的讀者或是正要準備國家考試的考生。


對於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會計人來說,mentor扮演著一個很重要的角色,編者希望這一系列的教科、考試用書,都能夠一一成為讀者的mentor,幫助在校學生打好專業學科之根基、輔助國家考試考生培養堅強的應考實力。而基於這樣的理念,本書特別提供有:編者mobile,讓有急迫性需要或是較難透過e-mail發問的讀者可以及時地得到應有的協助;編者e-mail,以供讀者就本書內容及學習盲點請益,亦歡迎先學後進不吝惠予指教;專屬blog,公布法令增(修)訂與近期時事分析的補充資料,以為因應稅法之多變性。例如:遺贈稅的各項扣除額上次調整年度是94年,當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99.02,累計至100年的物價漲幅是7.76%,由於累計消費者物價漲幅未達10%的調整門檻,財政部確定101年繼承及贈與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均維持不調整。個人的遺產免稅額仍是1,200萬元;贈與免稅額每人每年220萬元,連續第四年不變。101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等將維持不變。


本書自開始構思以來,一直不斷地受到許多同學與朋友的關心與鼓勵,例如:編者一位美國的朋友Janet Pan美國會計師透過國際電話將編者的特徵「描述」給她在紐約擔任設計師的弟弟Joe Pan,而設計師弟弟Joe從來沒有見過編者,卻能在3個小時內畫出目前各位看到的這隻Erin公仔,編者非常感謝。同時也接收到了許多的想法和意見,例如:來自加拿大的朋友Christina加拿大會計師,在參加台灣會計師考試時,採用了編者的稅法相關書籍,順利通過考試後,不吝給予編者指導與建議。編者在此誠心地感恩所有在本書撰寫過程中給予任何建議與幫助的人。因為有了你們的支持與建議,才能讓本書更為精進。最後,一書之出版,實屬為之不易,編者自應秉持戒慎之心、誠懇之情,竭盡所能地編寫此書,但惟恐學植未深、倉促付梓,以致謬誤難免,尚祈各方先學後進不吝指正賜教,是所至盼!


2011年7月6日 星期三

100年7月5日 會研所審計學第二次上課 課中問題研討

首先,我想先跟同學說對不起,這兩次上課都延長上課時間大約40-60分鐘。我的本意是想說的清楚一些,上會研所班的同學,通常大部分是非常年輕的大二或大三或大四在學學生,有的還是非會計系的想報考會研所。審計學這一科,在會計系通常是在大三下或大四上的會計本科系才會上到,修「審計學」之前,通常應該已經上過「中會」、「公司法」、「證交法」、「稅法」、「成管會」、「統計」、「經濟」、「英文」等相關科目。但是,有的同學可能是因為非會計本科系,又或許是因為太年輕,所以對於「審計學」、「中會」,日後進入Big Four(4大CPA Firms)一定用的到的科目,誠懇地希望同學能本著「多學一點也不是壞事」的心情,多多包容延長上課時間這件事。謝謝各位!

再者,感謝各位同學選擇我的課,今年來上我會研所班的同學明顯地「倍增」至少3倍。我會盡力準備教材,以滿足同學想上台政大或其他國立大學的心願。Please bear with me,有的同學一開始上課可能會聽的有些吃力,然而我相信只要您不放棄,每堂課都有來,發現有跟不上的跡象,只要做好課後複習,每堂課都來盡力聽,我想假以時日,應能見成效。

最後,對於有些同學在第二次上課時,對【GAAS vs. QCS】這一組人馬之間的關係不太能接受,我想了一下,歸納以下幾種說法,大家參考看看:

1. CPA Firm’s QCS就像是MGMT’s IC
QCS以及IC的存在都是為了達成「目標」。QCS的存在是為了達成「CPA Firm的目標」,CPA Firm的目標是避免審計失敗,審計失敗是會計師簽發不當查核意見,導致被告,名譽受損。而IC的存在是為了達成「MGMT公司的目標」,公司的目標是希望有可靠的財務報導、有效率有效果的經營、法令的遵循。【GAAS vs. QCS】都是為了別人而活,他們沒有自己的理想或目標,他們的目標就是完成公司的目標。

2. 至於同學提到【GAAS vs. QCS】,是不是像是【普通法 vs.特別法】?我的回答是:不像。一切的根本,都要從「定義」下手,為什麼要區分【普通法 vs.特別法】?是為了決定「優先順序:先優先適用哪個法的優先順序」。舉例來說,相對於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就是特別法。只要是那4種公司,就適用公司法;但是要是公開發行公司,才適用證券交易法。身為公開發行公司,應優先適用證券交易法;證券交易法沒有規定到的,才回到公司法。但是,【GAAS vs. QCS】並不是who先適用的爭議,因此,【GAAS vs. QCS】的比較不像是【普通法 vs.特別法】。

3. 我在上課中提到:「CPA Firm’s QCS可以規定的比GAAS更嚴格」,我想表達的是:「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制定的GAAS,只是最低標準,一定要遵守,不然就是重大過失(covered later in the chapter 2)」。

希望以上的解釋,可以消除同學的疑慮。日後上課,也希望同學能踴躍提問,我會盡專業上應盡之注意,努力回答,課後也會再PO文回應同學的問題。只要您下課後能把審計課本多看幾遍,不須要急著做考題背答案,最重要的是,懂。

希望各位同學每次來上課都可以帶著愉快的心情來,6-7個小時後,能帶著滿滿的滿足回家,祝您學習愉快。

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2012審計學教科書 (mentor) 高點李曉華101年度會研所、高普考、會計師上課用書

本書已於100年6月28日由高點出版,同步作為100年6月28日高點台北班李曉華會研所審計學上課用書。本書於每章最後皆附有Review Questions,申論題擬答可於本BLOG免費下載,敬請點選下面連結,謝謝您的支持與採用。



STUDY TEXT

本書內容
《審計學:完整版》共分五篇16章,包含新增(修)訂企業與政府審計準則公報(101年1月1日實施之48號審計準則公報將取代31、32、37號公報;49號審計準則公報與50號審計準則公報已完成三讀(但尚未發布),自101.1.1實施。本書以48、49、50號公報為架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審計實務指引、公部門審計人員倫理規範與審計準則、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公報以及相關法令規定(如: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審計法、審計法施行細則…等),內容詳實完備,適合各類使用者選用。
適用對象
初學者:使用本書可建立完整審計學架構,奠定紮實根基,有利於未來參加研究所及國家考試之實力培養。
自學國家考試考生:對於含有審計學(概要)、審計學(含政府審計)、內部控制理論與實務…等考科之國家考試,本書就考試之出題重點均有詳細的解說與分析,如能熟讀本書,必能獲得佳績。
社會人士:本書巧妙結合理論與實務二大層面,因此除了作為教科用書與考試用書之外,本書亦是一本不容您錯過的絕佳案頭書。
實務案例
審計學具有理論性及實務性此雙重特性,本書除了審計學理論之解說外,亦額外彙整眾多相關實務界經典案例。讀者可依照個人興趣或學習需要自行決定是否閱讀,藉以增強實務見解,並且將理論與實務融會貫通。
即時交流
專屬Blog:http://trinityteam.blogspot.com/,本書作者會定期於此blog發布各類專業新知、法令及公報增(修)訂與考前猜題,以利讀者進行延伸學習,讓學習百分之百無縫隙。Email與Mobile phone:歡迎讀者隨時來信討論指教,讓您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瞬間迎刃而解!
EXAM KIT
本書讀者可搭配使用《P.S. 審計學歷屆試題詳解》,無論是大學校院的在學學生,還是已經畢業的在職或全職考生,均能有所俾益。《P.S. 審計學歷屆試題詳解》一書以考試重點作詳細歸納、整理與編排,以利讀者閱讀與練習,進而強化吸收和理解之成效,對於命題要點更是一目瞭然。本書所有題目均由林品希博士親自詳解,寫作流暢、說理清晰、淺顯易懂,必定令您如沐春風!
在學學生:《P.S. 審計學歷屆試題詳解》可作為教學課後復習或學生自我評量之用,隨時依照教學進度演練相關考題,讓學習不斷線。
自學考生:《P.S. 審計學歷屆試題詳解》可作為自學成效檢測之最佳工具書,並於平時厚實國家考試之答題能力,讓您在國家考試中無往不利、金榜題名。

審計學教科書各章Review Questions習題解答

高點100年6月28日---100年9月13日會研所上課補充教材

各章習題解答 Sample Answers of Review Questions

TM1審計理論與會計專業
TM2會計師之職業道德與法律責任
TM3查核委任與規劃
TM4內部控制
TM5查核證據
TM6審計抽樣
TM7電腦審計
TM8一般事項之查核
TM9銷貨及收款循環之查核
TM10採購及付款循環之查核
TM11生產(存貨)循環與人事(薪工)循環之查核
TM12投資、固定資產與融資循環之查核
TM13完成審計
TM14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與內部控制報告
TM15其他簽證與非認證服務
TM16政府審計

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

國家考試系列用書 - 教科書系列

mentor系列
適用會計師、檢事官、司事官、高普特等考試及會審人員. 各章節皆有重點提綱 , 特別適合依自己時間彈性安排自修之學員. 收錄歷屆所有相關試題 , 每一題皆有完整擬答.



教科書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