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付帳款長期掛帳:長期未付的應付帳款,有的是合同糾紛、有的是無力償還;有的是客戶倒閉而無從支付,虛增負債,虛減利潤。
二、利用應付帳款貪污現金折扣:有些企業符合現金折扣的條件,按總額支付,然後向對方索取現金私分或留存“小金庫”。賒購時,應按總額法入帳。在折扣期內支付貨款時,應扣除可享有的現金折扣,以折扣後的金額付款。但有些企業付款時,不扣除可享有的現金折扣,反而透過以下方式套取現金折扣,即「借:應付帳款—××單位(總價),貸:銀行存款」,之後,再從供應商拿折扣的部分。
三、利用應付帳款隱瞞退貨:企業向供應商購買貨物後,拿到藍字發票,後因故退貨,取得紅字退貨發票,而會計人員利用藍字發票計入應付帳款,而將紅字發票藏匿、隱瞞,然後找機會轉出,貪污“應付帳款”。
四、利用存貨還債隱瞞收入,逃漏營業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營業人將貨物抵償債務,視為銷售貨物,仍應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正確的做法是:應按應付款項的帳面餘額,借:應付帳款,貸:庫存商品(原材料),貸:應交稅金(銷項稅額)科目。很多企業用存貨抵債,通常會做「借:應付帳款,貸:庫存商品」的會計分錄,故意不做銷貨,不繳營業稅(沒有銷項稅額)。
【審計實務】應付帳款的查核程序
一、函證應付帳款(完整):
一般來說,應付帳款不會用函證的。因為應付帳款的查核目標主要是防止低估,但函證通常不能查出未記錄的應付帳款(這是人性:您有應收您一定不會忘,但您有應付您一定記不住!)。很多企業會刻意隱瞞負債(與償債能力有關),很多應付帳款就不會入帳,因為函證都是以受查者的入帳記錄為母體去抽查,受查者若存心想隱瞞某個債權人的應付款項,根本不建帳,那函證就沒用了。
但函證也不是一定不能發現未入帳的應付帳款,當與供應商有很多筆賒購交易時,發函同一供應商,可以查出受查者可能漏記某幾筆。
函證應付帳款時一般應選擇控制風險較高、金額較大的債權人,或是資產負債表日金額雖小、甚至為零,但為企業重要供應商的債權人。
二、檢查應付帳款是否存在借方餘額(分類):
檢查是否有在應付帳款(應付)和預付帳款(已付)兩邊同時入帳的情況,以確認應付帳款在明細帳及資產負債表上的揭露是否適當。例如,某公司使用金蝶系統,其應付預付明細帳的餘額如下:應付帳款-A,借方餘額11萬元(相當於預付帳款);應付帳款-B,貸方餘額12萬元(就是應付帳款);預付帳款-C,借方餘額7萬元(就是預付帳款);預付帳款-D,貸方餘額8萬元(相當於應付帳款)。等同應付帳款總帳金額為1萬元(=12萬元-11萬元),受查者資產負債表的應付帳款金額為20萬元(=12萬元+8萬元)。若受查者利用應付帳款填列的特殊性,故意記應付帳款1萬元,受查者就少計負債19萬元(=20萬元-1萬元),隱瞞負債,同時也少計預付帳款,查核人員應要求受查者做調整分錄:借:預付帳款。
【審計理論】應付帳款的考試重點在「尋找未入帳負債」
為防止企業低估負債,查核人員應檢查受查者有無故意漏記應付帳款,從完整性角度出發,執行應付帳款完整性測試。
一、檢查債務的相應原始憑證,查找有無未及時入帳的應付帳款,確認應付帳款期末餘額的完整性。
二、檢查資產負債表日後應付帳款明細帳貸方餘額的相應憑證,檢查其進貨發票日期,確認其入帳時間是否合理。
三、取得受查者與其供應商之間的對帳單(從採購部門取得,而不要從非財務部門),並調節對帳單和受查者財務記錄之間的差異(如在途存款、在途商品、付款折扣、未記錄的負債等),查找有無未入帳的應付帳款,確定應付帳款金額的完整性。
四、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後付款的,檢查銀行對帳單及相關付款憑證(如銀行匯款通知單、供應商發票等),詢問受查者內部或外部人員,查找有無未及時入帳的應付帳款。
五、尋找未入帳負債:
(一) 結合存貨監盤程序,檢查受查者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後的存貨入庫資料(如有材料驗收報告或入庫單,但未收到進貨發票的,可能是漏記應付帳款)。
(二)
檢查是否有貨到單未到的情況(在收到材料時,借:原材料,貸:應付帳款(暫估),等到次月帳單到達時,用紅字做一筆相同的憑證沖銷,然後再做一筆正確的採購分錄。若利用「貨到單未到」的情況,故意不以暫估款入帳,從而虛增存貨,隱藏應付帳款。
(三) 檢查資產負債表日後收到的進貨發票及應付帳款明細帳貸方餘額的相應憑證,確認其入帳時間是否正確,若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前入帳,則漏記應付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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