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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假律師之名招生? 補教名師不起訴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南部專攻司法、警政特考的補教名師陳一夫,被檢舉以假律師之名招生,詐取高額補習費,被告否認詐稱律師,屏檢認為學生選擇補習班,不只考慮老師資格,況且司法界、警界不少人是陳老師的學生,顯無詐欺之虞,不起訴被告。
「陳一夫」在南部國考補教界縱橫7年,原於各大高普考補習班授課,3年多前,屏東考友上補習班倒閉後,他收容10多位流浪學生,協助考上書記官、監所管理員、警察。
94年7月因受學生鼓勵,在屏東成立「陳一夫司法家教補習班」,教課以影音函授為主,僅收少數門生面授,學生遍佈各地法院、地檢、警界;不過,報考法警的潘姓門生卻向警方檢舉,指陳老師教法與其他補習班不同,只給教科書和筆記本,並指補習班誆稱陳老師具律師身分,專精刑法、民法及訴訟法,因事後查出老師並非律師,要求退費,期間曾請縣議員調解不成,報警函送。
呂姓監所女管理員證稱自己第一年沒考上,第二年並沒繳學費,後來考上依約付款40萬元,並無被騙感覺。補習班職員坦言私下聊天,曾指老師有律師資格,但未對外宣稱,且依規定上課及交付影音教材,遇有學員繳費困難,可以分期付款。
檢察官許英輝認為「陳一夫補習班」屬自由式上課方式,收費尚包含影音教材、課程教授、讀書環境提供,告訴人都是逾20歲成年人,考量補習內容有一定助益,才決定繳交學費,被告並沒有施用詐術,致被害人陷於錯誤,也未違反律師法,因此,不起訴陳老師。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報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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