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會計師查核報告類型

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是會計師執行查核之後的產品,會計師在提供審計服務時,應簽發查核報告,其目的在使會計師對受查者之相關財務資訊聲明,提出高度但非絕對之確信。會計師對經查核之財務報表,應根據查核結果對受查者之財務報表提出查核報告。

一、查核報告之類型
1.無保留意見。
2.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3.保留意見。
4.否定意見。
5.無法表示意見。

二、出具不同類型查核報告之要件
1.具備下列要件者,會計師應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a.會計師已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且未受限制;以及
b.財務報表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並適當揭露。
「無保留意見」為公司高層比較喜歡看到的查核報告,其主要內容為三段: 前言段、範圍段及意見段,說明段加在意見段之前後,通常在第三段,可以看到「... 足以允當表達」。

2.會計師遇有下列情況之ㄧ時,應於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中加一說明段或其他說明文字,亦即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a.會計師所表示之意見,部分係採用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且欲區分查核責任。
b.對受查者之繼續經營假設存有重大疑慮。
c.受查者所採用之會計原則變動且對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
d.對前期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與原來所表示者不同。
e.前期財務報表由其他會計師查核。
f.欲強調某一重大事項。
「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通常在第三段可以看到「...足以允當表達」,而且會加一段說明文字(第四段)。

3.有下列情況之ㄧ,且會計師認為情節重大者,應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a.查核範圍受限制。
b.會計師對管理階層在會計政策之選擇,或財務報表之揭露認為有所不當。
「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會在意見段前加一說明段,通常在第四段可以看到「... 除上段以外 ... 足以允當表達」。

4.查核範圍如受限制,致會計師無法獲取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且情節極為重大,出具保留意見仍嫌不足者,會計師應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
「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係指因為獨立性不足或查帳範圍受到限制,無法對所查核之報表表示意見。

5.會計師與管理階層之間如存有"會計師對管理階層在會計政策之選擇,或財務報表之揭露認為有所不當"之情況且情節極為重大,致財務報表無法允當表達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或現金流量,出具保留意見仍嫌不足者,會計師應出具。
「否定意見」之查核報告,通常在第三段可以看到「... 無法允當表達」。

6.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時,應於查核報告意見段前加一說明段,說明所持之理由,且除事實困難無法確定其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外,應敘明影響數,必要時得提及相關之財務報表附註。

三、至於核閱報告只有三種意見,請自行去公開資訊觀測站看。

四、查核報告之形式:短式、長式及超長式。
1. 超長式泛指年報,因為年報必須出具" 其他揭露事項"。
2. 半年報只有出到明細表(不含其他揭露事項),所以泛稱長式報告。
3. 短式報告只有報告本身,無明細表,泛指季報。
這只是通稱,有些公司可選擇書面報告的格式。

五、美國會計師出具的查核報告類型
1.標準無保留意見
2.保留意見
3.否定意見
4.無法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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