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公司給付員工喪葬費 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2011.01.20 09:54 am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新店市王先生問:我父親去年11月間過世,他生前服務的公司所給的撫恤金及喪葬費等是否要申報遺產稅?

北區國稅局新店稽徵所答覆:營利事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之員工退職金、慰勞金及撫恤金,係屬死亡人遺族所得,免予計入死亡人之遺產總額,至於營利事業另外給付喪葬費部分則應併入遺產總額計課,所以只有喪葬費部分係屬死亡人遺產,須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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