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許久的「取消軍教免稅」的所得稅法修正案上午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實施,102年繳稅。取消現役軍人薪餉及國民中小學、私立初級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教職員薪資所得免稅優惠的所得稅法修正條文,總統昨(19)日公布將從明(101)年1月1日起開始課稅。
財政部表示,配合這項課稅措施,國軍部隊、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應自101年1月給付軍教人員薪資所得時,辦理所得稅扣繳申報,軍教人員則須在102年5月起,與其他受薪階級相同,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使相關扣繳義務人能依法辦理扣繳,軍教人員能依法辦理結算申報,財政部也已洽國防部、教育部及內政部,就軍教人員各項給付的所得稅徵免有疑義部分,提供相關資料以便財政部儘速釐清,俾利徵、納、扣三方遵循。
財政部也規劃今年下半年起,將由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針對國軍部隊、學校、幼稚園及托兒所扣繳義務人,加強辦理扣繳作業講習及輔導;軍教人員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講習,則在102年上半年展開。
根據財政部估算,新法上路後,受到影響人數將達37萬1000人,包括軍人13萬5000人、教師含幼保人員23萬6000人,可增加的稅收約新台幣112億元。根據行政院規畫,新法所增加的稅收,將分別用於改善教育環境,以及提升軍人待遇之用。
三讀通過後的所得稅法第4條,刪除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中小學教職員的免稅規定。第17條刪除現行免稅的軍教人員不得列為撫養親屬。第126條規定軍教課稅自明年1月1日開始起算,102年報稅時,軍教人員必須依法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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