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漏繳營業稅 博達補加罰11億[2011-01-19 01:15 工商時報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儘管博達科技公司前董事長葉素菲,以虛增營業額方式虛報公司財報,掏空公司資產案,業經法院判刑14年三審定讞入監服刑,但博達公司逃漏稅的行為,國稅局照樣追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日前宣判,博達應補營業稅1億8,736萬餘元、罰鍰9億3,682萬餘元。判決書指出,國稅局在計算本件漏稅額時,已將博達虛報銷貨及進項金額全數扣除,再據以核算博達實際的應繳稅額,本件虛報交易並沒有予以課徵營業稅,符合營業稅課徵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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