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觀光退稅 店家須貼TRS標誌[2011-01-19 01:15 工商時報 記者陳懷瑜/台北報導]

北市國稅局18日表示,外籍旅客來台旅遊購物,必須在貼有TRS購物退稅標誌的特定店家購物才可享有退稅優惠,而若未向國稅局申請「特定營業人」的店家,不可隨意向外籍旅客宣稱在店內購物可以退稅,以免影響外國人對我國錯誤印象。
國稅局指出,近來海關紛紛要求國稅局,必須向非「特定營業人」的店家進行宣導,因為許多外籍旅客持未具有退稅資格的營業人發票,向海關要求退稅,造成海關作業上很大的困擾。國稅局表示,成為「特定營業人」的基本條件,包括:(1)實收資本額500萬元以上;(2)無積欠已確定的營業稅、營所稅及罰鍰;(3)最近2年度的營所稅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的公司,這3項全都符合之下的企業,才能申請在店家前貼上TRS購物退稅標誌,而這樣的店家販售的商品,外籍旅客才可以申請退營業稅。

國稅局指出,符合特定營業人資格店家,除應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工商憑證IC卡之外,尚須配置可以提供連線的電腦設備,並設置專責櫃檯接受外籍旅客申請開立「退稅明細申請表」,以作為外籍旅客向海關申辦退稅的憑據。國稅局已經針對未申請卻向外籍旅客宣稱購物可以退稅的店家進行輔導,除了協助店家成為「特定營業人」之外,還要求不符合退稅店家,不可隨意向外籍旅客稱說可以退稅,尤其外籍旅客人數將會越來越多的情況下,任意言稱可退稅但結果卻無法退稅,對我國際形象會有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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