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上市櫃私募新制 溯及既往

為了杜絕上市櫃大股東利用私募圖利,金管會將修訂私募相關規定,財務健全的上市櫃公司除了引進策略投資人之外,將不准辦私募。這項規定最快在兩周後上路,且將溯及既往。

今年有高達180家上市櫃公司要辦理私募,絕大多數在6月股東會中已經通過,但尚未完成。由於新規定即將上路,預估將有不少財務健全的上市櫃公司,必須改以公募方式籌資,或放棄籌資計畫。

金管會統計,自民國94年10月至今年6月為止,上市櫃企業辦理私募現增共有500件,總額3,814億元。其中私募前一年,公司獲利者共有149件,占所有私募案的三成;有虧損者有351件,占七成。

其中屬內部人認購有325件,占整體65%;而私募價格未達「參考價格八成」達133件、占27%。若進一步分析發現,內部人認購的325件中,在股款繳納前後三個月有出售持股者達85件,占26%。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私募的弊端包含「價格偏離市值」、「洽定內部人認購影響股東權益」及「內部人於認購期間出售股份」,如董監事在公開市場自由轉讓,有賣老股換新股之嫌。

金管會昨(30)日邀請 上市櫃企業、承銷商、投保中心、證交所等相關單位舉行公聽會,與會代表都認同必須強化私募的監理方向。

金管會提出六項改革作法,包括:一、獲利公司除引進策略性投資人外,應採公募方式辦理募資;二、私募參考價格應以現行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平均價格與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平均價格,二基準較高者計定;三、應募人為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應募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九成;四、私募前一年或私募後公司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者,應請專家評估意見;五、強化公司私募資訊之揭露;六、公司私募有不合理情事者,證交所與櫃買中心除不核發補辦公開發行之同意函外,投保中心將啟動保護投資人相關機制。與會者認為,策略投資人的範圍宜明確定義,以及內部人參與私募,價格可否低於九成等建議,金管會將進一步徵詢上市櫃公司意見。

【經濟日報╱記者黃國棟/台北報導】 2010.07.31 03: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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