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稽核通知:受稽核部門、時程、範圍、稽核員姓名。
二、受稽核單位之配合事項:被稽核單位之管理階層應:
1. 將稽核的目的及範圍通知相關人員。
2. 指派陪同稽核人員。
3. 提供稽核小組必要的資源。
4. 應稽核員之要求提出佐證文件與記錄。
5. 依稽核報告,發起矯正行動。【缺點之敘述:發生之地點(where),發生之事實或現象(what),在場人員(who),構成缺點的原因(why)】
三、稽核的文件化規定:須建立書面化之程序,其目錄如下:
1. 目的
2. 適用範圍
3. 權責
4. 內容及作業程序
l 稽核員之遴選
l 稽核計畫
l 稽核通知
l 稽核執行
l 稽核報告、矯正措施
l 追蹤複查
稽核員的主要技巧
一、時間管理:(在有限的時間內發現事實)稽核員可運用事先準備好的稽核查檢表,來分配每一稽核項目所需要花費的時間,以便確實掌握時間,避免較不重要的細節浪費過多時間。
二、觀察、發現事實:稽核的目的,就是在藉觀察來發現事實。發現事實可藉由下列各種方式達成:
(一)讀資料、文件、記錄。【切入的技巧:順查法(Down Stream)、逆查法(Up Stream)、勾稽法(Down+Up+Across)】
(二)觀察。
(三)傾聽。
(四)有效的發問技巧:一次只問一個問題,同一作業可問同主辦或操作的兩個人。
三、報告能力:
(一) 觀察結果:敘述不符合事項。
(二) 歸屬:敘述不符合事項違反辦法或標準或程序那一條款。
(三)
說明:不符合事項不符合條文之再次陳述。
四、隨手記錄:現場筆記:記下您觀察到的,而非只記下缺點。
執行稽核
一、稽核員應該掌握稽核的進行:
(一) 堅持由被問者回答問題。
(二) 儘量少說話,讓對方儘量發言。
(三) 不讓被稽核者拖延稽核步調。
(四) 對被誤解的問題換個方式重新發問。
(五)
適當時表示感激【說謝謝你】。
二、收集證據:
(一)
與人員面談。
(二)
查驗文件。
(三)
觀察相關現場之作業及條件。
(四)
實作查驗。
三、查驗證據:這應包含:文件、實證或環境條件。稽核員應尋求資訊的清楚完整,尤其是資料的準確性。永遠記得查核需簽字的文件,假使某份文件不完整,那再看其它的樣本以確認不符合情事的存在。
四、稽核結果:
(一)
稽核過程中,所發現者,都必須記錄。於稽核最後,結束會議之前,稽核小組必須審查所有發現,並決定何項缺點是不合規定。有爭議時,則交資深稽核員裁定。
(二)
不合規定者必須有相對應的標準或需求為依據,不合規定的事實必須讓受稽單位管理者了解。一個不符合事項可能是:1、無法符合公司適用的標準,2、公司自訂的書面程序要求未被執行,3、沒有執行法規、安全或合約的規定。舉凡未遵循作業程序書、指導書等文件作業規定者均可判定為不符合事項。所有發現事實,稽核員都必須與受稽單位管理階層討論。【不接受特例,如果有些事情無法符合規定標準的需求那就是無法接受】
在完成稽核作業後,稽核員可依據稽核期間所發現的證據來評估,並且分析所有不符合狀況及違反規定事項的事務,來確認稽核員判定的不符合事項,以便送交受稽核單位確認及提出矯正行動。
五、稽核報告:內容包含:
(一)
稽核的範圍與目的。
(二)
稽核詳細計畫,如稽核人員、受稽單位、代表人、稽核日期和確定的受稽單位(地點)。
(三)
稽核依據的文件或標準。
(四)
前次稽核的矯正事項的查核結果。
(五)
稽核所見事實的記錄(含具體的證據)。
(六)
不符合項目(人、事、地、物、時間)。
(七)
矯正措施的內容,矯正負責人與預計完成時間。
(八)
後續跟催結果。
矯正措施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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