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7日 星期二

那個人,那份愛,就代表了永遠!


  

看起來,我遇見您,是在不吉利的時辰……契訶夫《香檳》
 

韓劇《明星的戀人》結束很久以後,我依然能清晰地感覺到那股貫穿始終的莫名痛楚,和空氣中揮之不去的……淡淡憂傷

世上有些人,真的是不應該相遇的

那個宴會上,整飭而拘謹的大學講師金哲秀,在那一刻,見到光芒四溢的超級巨星李瑪莉,倔強而嗔怪地把喝過的酒瓶遞給他,輕盈轉身奔下樓梯。

又固執又自信,還帶著那樣一種迷人的嬌嗔,這就是金哲秀一敗塗地的原因。

從此,他的生活起了一陣颶風,天翻地覆,土崩瓦解。

 

金哲秀

如果沒有遇到瑪莉,自小被父母雙重拋棄的金哲秀,會守護著相依為命的妹妹,過著清寒平靜的生活,按部就班地成為大學講師、教授、或者別的什麼學問人。

由於敏感和自卑,他拒絕了學妹恩英的追求。但如果恩英堅持的話,他會跟她結婚,相敬如賓,生兒育女,清晨日落,春去秋來,擁有大多數人擁有過的普通幸福。畢竟他愛過她。

最起初,他是愛恩英的。

他會去學彈鋼琴,對恩英喊叫,還錢後仰起頭默默流淚,都說明他曾愛過她。但這是理性的愛,還有自尊排在它前面。

恩英隱瞞了自己是名學者女兒的身份,僅僅為這個,哲秀就在地上劃了條線,要求恩英不准跨過來,就此了斷這份戀情。

恩英或許會對他用劃線的方式來定立界線感到奇怪,或許會覺得這是書生金哲秀的一種怪癖。

她不知道,活在童年陰影中的他內心也有這麼條劃線;他的滿腹學問,其實來自於幼時一邊看書一邊等待母親歸來的習慣。

受傷,敏感,自卑。這是解讀金哲秀的三個關鍵字。

他就那麼長大了,成長為一個學識淵博,略有書究氣的窮書生。

窮到什麼程度?住在樓頂屋,連付進修的學費都要咬牙,最寶貝的妹妹得了重病,手術費也拿不出來,一拖再拖。

越窮的人越要有自尊,這是文人的窮酸志氣。因為恩英幫他付了學費,他就激烈到要去從事自己最看不起的代筆工作,來掙錢還她的地步。

在乎的人面前,他一定要直得起腰,站立得堂堂正正。

如果不是這樣,他就不會遇到他命裡的魔星李瑪莉。是魔星,也是照亮生命的晨星。

沒有李瑪莉,金哲秀一輩子是學生們的好老師,教授的好學生,妹妹的好哥哥,循規蹈矩的好青年,將來也會是好丈夫好父親。

儒雅書生金哲秀內心那道永不癒合的傷口,被巧妙掩飾在漠然疏遠的距離之下。不會有人看到,這口波瀾不驚的井下,有座湧動的火山。

這個聰明的孩子,提著盞破碎的燈籠。

 

李瑪莉

在大明星李瑪莉還是個小女孩時,並不那麼受歡迎。

父母雙亡被外婆收養的她,是孩子們欺負的對象,外婆不喜歡她,她也沒有朋友。這個小孩特別渴望得到愛,許許多多愛。追逐他人的肯定和愛,成了她生活的目標和重心。

她如願以償,被發掘和栽培成了明星,萬眾矚目,集萬千寵愛於一身。

可那不是她真正想要的,她要的,是那個在夢裡哭泣時安慰她的人。她曾經找到過,並為此不惜試圖中止自己的演藝生涯。

她愛的那個人,她的初戀,有一天說要去買香草ice cream回來就和她結婚。ice cream和這男人從此在空氣中蒸發,一去不返。

瑪莉若無其事地生活下去,成為更加耀眼的巨星。只是有一天她看到一張照片,頓時淚流滿面至痛哭失聲。那是十年前消失的男人替她拍的。

這就是所謂的心之傷痕。你以為連疤都沒留下的時候,它會突然流起血來,痛得你咬牙切齒。

大明星李瑪莉,男人們競相爭奪,經紀人嚴密保護,影迷們瘋狂崇拜。

所以她很有些不諳世事,又任性又衝動,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想做什麼就會去做,行動永遠比思想快。

率性而為的李瑪莉,冷漠謹嚴的金哲秀,這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就像……星星和小草那麼不同。星星和小草,不只是指他們懸殊的地位,還指他們是兩條永不會交會的線,各有各的軌跡。

但他們還是相遇了。

為什麼沒有這樣一條規定:代筆和被代筆者,永世不能相見?

 

金哲秀

我無法確定哲秀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愛上瑪莉的。

是被吻後倉惶地把包掉在地上時,還是看到瑪莉在晨曦中起舞的曼妙身姿時?是看到睡夢中瑪莉的淚水,還是注意到電視訪談裡瑪莉臉上掠過的傷痛表情時?抑或是最初看瑪莉在銀幕上千般姿態,萬種風情時?

據說同類在冥冥中會感受到一股相似的氣息,兩個童年都受過傷害的人,身上是否也有某根肋骨處,在一起跳動?

哲秀並不知道這些,他坦坦蕩蕩地跟著瑪莉在日本奈良四處遊逛,為的不過是一點迂腐的文人氣——如果是瑪莉自己的話語,代筆這件事,就不那麼醜陋。

可是那女孩,看似傲慢淺薄,其實脆弱單純;雖然咄咄逼人,卻知道認錯服軟;僅僅為了示威,她就能隨便親吻男人,也可以用跳船這樣激烈的行為,來表示對強迫勢力的反抗。

更何況,她薄嗔輕怒眼波流轉時,會令人呼吸暫停。

哲秀過於低估了瑪莉的殺傷力,當她的唇碰觸到他的時,這個一本正經的書生因甜美而沉醉了。

不錯,甜美。

愛情這個玩意兒,你一旦開始品嘗它的甘甜滋味,就會一次又一次不斷索求這種感覺,如果被迫中斷,就會焦躁不安,六神無主。毒品之於身體,愛情之於精神。

無論從什麼時候算起,金哲秀不知不覺愛上了李瑪莉。或者不如說,他中了那種名叫“愛情”的毒。

我只能確定哲秀是什麼時候意識到愛的。當瑪莉的追求者,奧運射擊冠軍孫赫英出現時,他默默向後退一步,讓出了道。

此時他的臉上,有了一種類似牙痛的表情,這表情今後我們會常常見到。他的自卑心第一次在瑪莉面前發作,跟它打個招呼吧,這東西也會成為我們的老朋友。

當你開始為它痛時,愛情就真正來臨了。

 

李瑪莉

當瑪莉會入神地看著一個男人扶起小孩後,露出的溫暖笑容時,我們可以基本斷定,她的心裡裝進了某人的影子。當她因為回味這男人的笑而迷路時呢,我們知道,那男人開始變得重要起來。

金哲秀真的很討厭。

吃剩的食物會變成垃圾,死後要全部吃掉;玫瑰花和猴子獅子的愛情測試題很幼稚;被人拍到兩人在一起沒什麼大不了的……囉囉嗦嗦嘮嘮叨叨,老是不停教訓人。最討厭的,是他會尖刻地說出活得這麼累,誰也不會留在你身邊這樣傷人的話。

對付他的必殺技就是拿代筆的事刺激他。每次一提這個字眼,文化人金哲秀先生就會目露凶光,閉上長篇大論的嘴,萬試萬靈。但這不夠,還應該主動去吻他的唇,看他一瞬間就丟盔棄甲,潰不成軍。

戲弄凡事認真的書生,看著他在你面前狼狽不堪,左支右拙,用眼睛一次次舉起白旗,真是件令人心情大好的事。跟他你來我往,口齒交鋒,這場他贏,下次我勝,同樣有趣得很。

這場遊戲到最後是沒有勝利者的,瑪莉知不知道呢?

吻住哲秀時候瑪莉臉上掛著淚痕,而傷人的哲秀,話一出口,立刻會露出一副懊悔不已的神情。那座火山,連一根火柴也不能扔進去,那個吻,是哲秀的初吻。

如果看得見自己今後要走的路,大明星李瑪莉,還會不會這樣輕鬆愉快地啟程?

瑪莉到底愛哲秀哪一點呢?這個問題我一直在問。

金哲秀,高大英俊,大學講師,有學問,喜歡拿大道理訓人,凡事愛計較,貧窮,脾氣不好,經常生氣發火。

看來看去,哪一點都不是瑪莉動心的理由。

難道是因為蠟燭節的燭光中瑪莉跟往事告別,睜開眼時看到“命中註定”的那個人,是金哲秀,就盲目相信了命運?

“相信有命運之說,然後安慰只有一個人的自己”,總說些這樣直指內心的話,讓人不知不覺就流淚。瑪莉愛上的,就是能看到自己浮華背後的傷痛的那個人吧?

所以被他緊握著手狂奔時,靠在他肩上睡著時,他忍辱戴上四角包裝袋來保護自己時,都感覺到了安寧平靜。幾乎出於女性的本能,瑪莉覺察到了這彆扭書生,那些不動聲色地關懷。

女人嘛,最後總是會臣服於那些隨風潛入的溫暖中。

 

金哲秀

世上有這麼一種人,除非你吊他起來打,否則絕不會說出愛這個字眼,連跟愛相關的嫉妒,思念,幸福等等他也說不出來,他認為,這些話意味著一種承諾,說出口就價值千金。金哲秀就是這種人。

他會走進瑪莉房間悵然思念,也會背著瑪莉回家,抱她上床,給她蓋好被子,愛憐地想撫摸她的臉,可這一切,都是在瑪莉看不到的時候。面對面時,他只會換上一副無所謂的表情。

豈止這樣,幾乎是愛上瑪莉的同時,他就開始了逃避之旅。書上說的,不可能的事就不要讓它發生,哪本書?反正金哲秀博覽的群書裡,總該有這麼一本。金哲秀君,是個清醒、理智、能控制自己的人。

基於這樣那樣的原因,他要回首爾;他有喜歡的人;他就是那種對不起戀人的“消失的男人”……愛情來了,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推出去。

哪一種人會害怕愛上不該愛的人呢?答案是:怕受傷害的人。哪一種人會害怕受傷呢?答案是:曾經受過傷害的人。拿恩英當藉口,他逃得猶如驚弓之鳥,速度驚人。

可有些事不像想像中那麼容易,心跟大腦在不同的地方,哲秀的雙腳,沒能踏上駛向恩英的火車,而是不聽使喚地向著瑪莉飛奔。這也許是金哲秀人生中第一次身不由己。

不是第一次因怯懦去傷害愛上自己的女人,卻是第一次忍不住想給那傷口敷藥,藥的名字叫“香草ice cream”。

提著ice cream去找瑪莉,為她彈奏鋼琴,在眾目睽睽下相視而笑,想也不想就跳下水去救她,哲秀在一刹那就洩露了心底的秘密,愛要是不能破土而出,就當不起“一往而深”的美稱了。

可還有冰冷的現實擋在面前,徐代表輕描淡寫的幾句話,不是威脅,只是在冷酷地提醒。於是哲秀再度看到兩人的距離,再一次牽起了恩英的手,並告訴她“還來得及”。

來不及了,他以為還能回到起點,可哪有還能倒流的河水?為恩英幸福才學的鋼琴曲,已經為別人彈奏過,去找恩英之前,他心裡已經裝進了別人。

從恩英處逃走,再從瑪莉處逃向恩英,這是哲秀的生存方式,一般情況下他能這麼糊弄過去,這次不行。

恩英流著悲喜交加的淚靠到他肩上時,我們又一次看到,哲秀抿緊雙唇壓抑著……牙痛。

 

李瑪莉

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時間和空間的移動,人們看到新的命運。瑪莉在有初戀記憶的地方,放開昨日,找到新的戀情。

愛了就要說出來,這是瑪莉的人生哲學。雖然金哲秀躲閃逃避,瑪莉還是不停追問。這樣肆無忌憚的理由是:她知道他愛上了她。

從一開始,瑪莉就明白哲秀在她面前無能為力,這一點小狐狸清楚得很。大概很少有男人能跑出她的手掌心,她有足夠的自信,知道自己的一顰一笑在哲秀心中引起的波瀾。

心地單純的人能看到事物的本質,這只小狐狸能無意中洞悉哲秀的心。狐狸的腦袋,加小白兔的外表,真要命,這真要命。

小白兔只是外表,瑪莉有顆獅子般堅強的心。

她不喜歡的,誰都不能強迫她去做,就算是經紀公司的老闆,徐代表也要小心翼翼地關注她的反應。

孫赫英設計把她騙到船上逼婚,她的回答是微微一笑,斷然跳進水裡,令所有人瞠目結舌。而當她看到來救她的人是哲秀時,在幽藍的水底,這狐狸竟那樣魅惑地笑了。好了好了,知道了,他果然是愛你的,你大獲全勝。

可也有狐狸獅子兔子加起來都無能為力的東西,那就是金哲秀的自卑心。

她想說的話,他會打斷不讓她說出口,她撅起的嘴,他也會直著眼避開,他是愛她,但還沒愛到可以站到她身邊的地步。所以李瑪莉不停在那堵名叫金哲秀的牆上碰釘子。

幸好她不知怎麼就很能擊打,多少釘子也擋不住她自信的笑容。否則,這個故事一開始就會走向尾聲。成就一段童話,需要有一位百折不撓的主人公。

花仙子瑪莉背起行囊,唱著歌勇氣十足地踏上征程,她要披荊斬棘,排山倒海,去贏得傳說中的七色花。可憐的小姑娘,祝你一路順風,你要受的罪,才剛剛開始。

 

金哲秀

從日本回來後,書大火特火,人卻自暴自棄。哲秀打算中止學業不再寫小說,去找份工作。

夢總有醒來的一天,把夢一樣的人封存進記憶,繼續自己日復一日的平凡生活,他想回到自己的世界。

書生從未真正動過情,並不知道情之全不由人。心裡有了人,在千萬人中也能一眼看到,何況她還鋪天蓋地出現在各種媒體上。不想看,卻忍不住不看;為她擔心緊張,為她挺身而出,為她牽腸掛肚;背著人時看她一回……李瑪莉成了哲秀腦海中揮之不去的印記。

拿意志來壓抑感情是哲秀的拿手好戲,這次也一樣。不去想的話,時間過去的話,慢慢就會淡漠吧?有了恩英在身邊,也就能夠忘記瑪莉吧?

他大錯特錯。那個人是李瑪莉,是會主動吻他,主動拉他的李瑪莉。

當瑪莉在雪花飄飛中拾階而上,精靈般出現在校園時,哲秀驚得目瞪口呆。他用空間距離劃出的線,瑪莉這樣飄然跨過。以為從此告別了,再不能相見;以為放在心底藏好了,成了秘密。可現在,那個人居然出現在面前。

他還想再逃,可是不行,牛皮糖李瑪莉黏啊黏。見千見萬,哲秀就沒見過這樣主動跑進男人家,跳上男人床,硬要扮夫妻的女人。

他啼笑皆非,手忙腳亂,暈頭轉向,一個勁要把瑪莉趕走,可紅臉白臉翻來翻去,瑪莉橫豎就是不理,把個金哲秀老師逼得束手無策,除了瞪眼還是瞪眼。

可是,生氣也好,發怒也罷,推著趕著,拉著拽著,金老師是喜歡被粘著的。他那些虛張聲勢的責怪背後,有一雙凝望瑪莉睡姿的眼,和一張偷偷微笑的臉。兩個人的推來攘去,就有一股名叫“甜蜜”的泉水在流淌。

他憐惜她,明明知道瑪莉在撒嬌,還是被那句“沒人一起過耶誕節”打動,因為他知道,從看到過的瑪莉那些淚水和傷痛記憶知道,童年時“耶誕節總是很熱鬧”的李瑪莉,其實很孤獨。

他憐愛她,所以會翹課幫她做輔導,答應去她家住一個月。這一去的後果他不是不知道,但就是忍不住想讓自己的肩成為她的依靠。

要讓哲秀屈服其實很簡單,只要告訴他自己多麼可憐就行。這招並不是對任何男人都有效,也不是任何人使都有效,但金哲秀就吃這套。哲秀擋不住瑪莉的請求,那個女人,是他心上的人。

當徐代表把錢扔在哲秀身上時,深感受辱的哲秀向著瑪莉傾瀉怒火,瑪莉鎮定地回答說:“逃跑是你的特長,逃跑吧。”

女友條件好所以逃跑,小說很難寫所以逃跑,覺得是幫忙寫書的就沒有責任,本來想逃跑但被請求幫忙……哲秀能夠看到瑪莉內心,瑪莉也一樣。雖然如此不同,他們卻有著某種程度的相知。

不是外表的美麗,也不是手段的高超,瑪莉擁有能擊中哲秀的武器。她從來不欺騙自己,這是哲秀望塵莫及的。

不知不覺中,一向冷靜自製的哲秀,經常沖瑪莉喊叫;不知不覺中,他開始放下最在意的自尊。

這一次,哲秀伸出手拉住了瑪莉。

 

李瑪莉

本來就紅透半邊天的瑪莉,因書的出版更是街知巷聞,採訪多到連徐代表都害怕起來的地步。他要求瑪莉謝絕一切採訪,死活賴到新片開機的那天。

一切喧鬧都止息,某個夜深人靜的時候,瑪莉撥通了哲秀的電話。總是這樣,每一次都是大明星主動打電話過去,瑪莉從來都是為愛放低身段的那種人。

打電話,去學校,甚至死乞白賴要呆在哲秀家,瑪莉只聽從心靈指引的方向,也不管人家有沒有女朋友。

有沒有都沒關係,雖然又逃又躲,她總歸知道哲秀愛她。不然,他也不會在電影見面會上,急得不顧一切跳出來,幫她巧妙化解令她差點露餡的問題。

既然金哲秀愛李瑪莉,李瑪莉也愛金哲秀,那兩人就應該在一起,正如一加一就是等於二。瑪莉腦袋裡的線總是這麼直。

直不是笨,最簡單的方法往往最有效,找上門去的結果,是瑪莉在哲秀的諄諄教導下,應付闕如地通過了電視訪談。

不僅如此,哲秀還自願——或不自願——地答應住進她家。

搶別人男友畢竟不是件光彩的事,可瑪莉絲毫不以為意,只要哲秀在身邊就好。

她從來不穿別人的衣服,卻偏偏要搶哲秀的衣服穿,大家都捧著慣著她,她就是喜歡聽哲秀的教訓,興高采烈地自動扮演哲秀的妻子,她刻意尋找著一種歸屬感。

不是撒嬌,至少不完全是。她的耶誕節,真的只有一個人。

小時候的耶誕節記憶,是沒有親人也沒有禮物,不被人需要的刻骨銘心的孤獨感。成了大明星還是一個人對著一個大蛋糕,身邊的人都和親人過節去了。她那麼渴望著一份有溫度的愛,找到了就不會輕易放棄。

哲秀會管束她,教導她,也會給她蓋被子,在上課時睡著,翻身時下意識抱住她。這就是她想要的,父母曾經給過她的溫暖和寧靜。突然有天一覺醒來,就再也不曾擁有過的幸福滋味。

童年時聽過的那支父親彈奏的曲子,哲秀可以彈給她聽;有了哲秀在背後,她開始可以憑自己的努力試著自己回答問題。

今夜的寂寞讓她如此美麗,但她需要有人來打擾悲喜,探望她的委屈。

 

徐代表

第一個知道兩人情愫的人,不是李瑪莉也不是金哲秀,是徐太石。

幾乎是第一時間,徐代表就察覺到瑪莉的心動了。那時恐怕瑪莉自己都不太清楚。

這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要注視一個人多長時間,到什麼地步,才會連她的呼吸節奏亂了一拍都感覺得到?

“發展到我應該好奇的地步了嗎?”——這是經紀人的話。

“可能這次真的感到不安了吧。”——這是戀愛者的話。

徐代表是愛瑪莉的,這一點毫無疑問。

她要隨心所欲跑掉,就跟在後面收拾爛攤子;她惹出天大麻煩,也能一一替她擺平;特地趕去日本找她,她說一聲不回去,也由著她去;她胡亂答應上訪談節目,雖然氣得說不管她了,還是準備一大篇資料讓她過關,瑪莉被他寵得任性到極點。他這麼低聲下氣的經紀公司老闆,實在少見之極。

只有一件事他不允許:瑪莉要獨立思考。

他的愛是佔有。他可以任由瑪莉一次次跟人談戀愛,卻不能容忍她真正動心。他要她永遠是他的,不是肉體,是精神。

瑪莉是他創造出來的。他還是個小經紀人的時候,發掘出這女孩來,用了十年時間千辛萬苦栽培成明星,她的成長史,就是他的發跡史。他把這女孩從一個美容院小妹變成光華奪目的巨星,她是他的一部分。

沒有人在身體的一部分要脫離自己時,會不感到極度恐懼和疼痛的,徐代表也不例外。

瑪莉總有一天會離開他的,這點他也知道,但瑪莉的精神教父不是他,這點他絕不允許。他不要她的人,她的心,只要她永遠是他的羔羊,跟著他的權杖前行。

這樣,在某種程度上,他就可以換種方式擁有她,比擁有身體更可靠,更長久。

不要她的心,是因為很清楚,世上有些事有可能,有些事,從頭到尾,都沒有一絲一毫的可能性。

當瑪莉被逼婚跳下水時,哲秀跟著跳下去,孫赫英氣得發瘋,船上岸邊的人群一片喧嘩,只有徐代表靜靜站立,面色蒼白,雙手死死握住欄杆。直到瑪莉被救上來,他才鬆開手和全身,長出一口氣,急促喘息。

這是他第一次讓我們知道了,原來有一種愛,是絕望地默默注視。

所謂這樣,是指哲秀的聲音裡,包含著濃濃的寵溺和撫慰。他自己並不知道,那些明明放在任何地方都冠冕堂皇,寫成大字報貼去大街上也不怕的話語裡,有說不出的親暱氣息,純真如幼莉也能一眼看出來。

連幼莉都瞞不過,更別提身在其中的女友恩英了。

恩英在發現了真相後決定沉默。其實這是最聰明的做法,這種事一旦發生,做什麼都會錯。倒不如給他時間,讓他在矛盾中取捨,讓他疲倦,讓他受傷,等他倒下來再去接住。

她是對的,也是錯得離譜。金哲秀跟一般人不同,她太不懂得學長了。

哲秀這種人的心一旦動了,就如火山噴發,漫天冰霜都擋不住,他根本沒有力氣掙脫那些勾魂攝魄,唯一的辦法是搶在噴發前注入冷卻劑。這是和時間的賽跑,當恩英伸出手試圖挽留時,已經太晚了。雖然擺出了和瑪莉正面交鋒的架勢,但這場戰役還沒有開始,她就輸到傾家蕩產。

傻姑娘,你那個稍縱即逝的時機是在哲秀的日本行之後,入住瑪莉家之前。一錯過,那個人就此遠去天涯。

哲秀的眼睛裡,再也看不到任何人,除了瑪莉。

在一起的日子那麼快樂那麼歡喜。她的善良,她的虛榮,她頭腦中千奇百怪的想法,都成了哲秀臉上笑容的來處,她做飯,看書,打掃,說話,他通通喜歡,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他板起臉享受著。

“我是被拋棄的孩子”,這種話,恩英一輩子也聽不到,李瑪莉是金哲秀可以坦露傷口給她看的人。

於是哲秀開始學著勇敢,學著保護,開始堅毅地站到瑪莉身邊陪她共渡難關。

還有,開始嫉妒。

不再是在日本時自卑地退縮,而是把醋意寫在臉上。有“命運之約”的童年夥伴鄭友振,外人眼中“很相配”的影星池珍熙,都可以令哲秀臉部肌肉發生扭曲,擺出一個散發著陳泡風味的表情。

他不是故意的。有誰可以左右得了自己的心?更何況是這麼多年來,初嘗愛情滋味的書呆子金哲秀。

他的愛,他的嫉妒,埋葬不了,掩藏不住。

那條線是最後的掙扎,鳥兒想破網,魚兒想脫鉤。最後一次,金哲秀用最熟練的方式,想扯斷兩人之間的牽繫。

瑪莉的距離,已經近得能撫摸他的傷口。她看到了他對母親的仇恨,這讓哲秀驚恐萬分。他那自卑偏激的毛病頓時歇斯底里地發作。

在地上劃一條線,嚴厲命令對方不准跨過來,自己躲線上後繼續著逃避生涯,哲秀又一次畫地為牢。一次有效,就會永遠有效,對他自己有效,必定對任何人都有效。

任何人在此時都會止步,可李瑪莉不是任何人中的一個。她的勇敢程度超出人們的想像,初戀時的傷痛讓她不惜一切也要拉住幸福時光,在這件事上,瑪莉沒有自尊可言。

她跨了過去,並那麼堅定地望著他。哲秀再也抵擋不住,大步沖過去吻住了她。

其實這麼多年來,他一定問過自己無數次:為什麼當年不跨過去?跨過去的話,媽媽就不會離開,自己就不會被拋棄。如果時光可以倒流,金哲秀小朋友,一定會跨過那條媽媽在地上劃的線,拉住媽媽衣角,哀求她不要走。

瑪莉做了他想做的事。她一旦跨過來,那口火山就真正噴發了。

吻是一種儀式,一個承諾,是哲秀在賣身契上的蓋章簽字,從此,狐狸看到麥浪就會想起小王子的頭髮,從此,小王子有了獨一無二的玫瑰。金哲秀再也沒有真正逃避、掙扎、退縮過,他把自己交了出去。
 

他陷在熱戀的大漩渦中,不可避免地要旋轉得越來越接近那個倒楣的中心。”蓋斯凱爾夫人(Mrs. Gaskell)《南與北》】,直至萬劫不復

 

1 則留言:

Tammy 提到...

您好~這篇明星的戀人寫得太好太好了!我重複看了好幾次。感謝您的分享。請問只有寫這篇嗎?前後翻閱都沒再看到……
不好意思~打擾您了!謝謝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