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

大陸的台商(公司法第23條: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由於共產黨資訊管制,導致大陸江蘇省部份地區無法使用自由門或無界等翻牆軟體翻牆回台灣使用fbblog等網站。中國年又奉總經理之命留守公司,算算距離上次回台灣已經是6個月前的事了。

這篇簡單的文章將我在大陸的所見所聞化為文字,加上個人見解,與大家交流分享。



2015下半年,大陸的製造業恐怕是不景氣的,對於五金沖壓機加工等等的代工產業特別是不好經營。傳統製造產業的老闆通常是黑手出身,不重視管理,認為只要業務有接單、產線上有站人,就一定出的了貨!最後淪落為「為出貨而出貨」,可想而知的是:品質不良遭退貨,要不就是拉回廠內重工,要不就是品保派人(品保領隊製造出人)到客戶端去重工;再要不就報廢賠錢(客供料),這樣當然沒辦法預計Q234的獲利!

這樣的惡性循環怎麼來的?簡單的總結就是錯誤的管理觀念令人搖頭嘆氣的心態

先是A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的用人政策真的令人很...無語,再來是總經理甲心不甘情不願的接下D公司的經營(總經理甲以姜太公釣魚無心經營方式來運營D公司)(星期一到星期五每天平均待在D公司的時間不到10分鍾,更遑論在雙休日會在公司看到總經理了)。結論:董事長歪曲被動的「觀念」、台幹們不自覺的「內鬥」總經理隔岸觀火的「心態」整個的敗筆啊!

當時董事會決議要成立D公司時這位總經理是強烈反對的喔總經理認為成立一家只能做一道工序的公司是多此一舉訂單不好接,接了可能也得外包,外包的話要找到適合的供應商是很難的。但是A集團公司的董事長口才真的很好(不像品保出身,反而比較像是業務背景)能說服台灣某大上市公司董事長投資40%2400萬人民幣成立D公司實務上應朋友要約出資投資本是常事但令人不解的是這位出資40%的上市公司董事長居然沒有派親信到D公司守著?!就是說很信任A集團公司的董事長囉A集團公司的董事長指派總經理來管這家公司,事後也不聞不問就是說很信任這位總經理囉!其實不然,從董事長會親自面試業務經理來看,董事長也希望對公司有所掌控的

最後,由於在董事會中頻頻被罵、被批評,總經理只能私下找台幹們抱怨,而為了降低成本,這個天才頭腦唯一能想到的辦法不是「裁員」、就是「一人當三人用只付一人半的錢」(用文雅一點的話來說:縮減人力,把人力用在刀口上)。並且總經理『明示』作業員遇缺不補,全數換成「勞務工(即臨時工)」(並親自email要求管理部經理將現正合作的勞務仲介公司立即換成總經理指定的勞務仲介公司導致兩次大規模的勞務工圍廠鬧事當然是管理部經理出面解決囉)。坦白說,作業員全數換成勞務工,這是為解散公司或資遣來做準備啦。其實,在一開始就應該善用人力資源,有多少的訂單,能賺多少的錢,需要多少的人力,先預約下來,遵照執行。如此也就不必有後續的人力泛濫需要瘦身的麻煩了。

沒有人會自願離開一家好公司的!會離開不是因為自覺地看不到這家公司的未來,要不就是鬥爭下的犧牲品,再要不就是等著被資遣(非自願離職)領個資遣費和失業給付(政府給的錢一定要拿)。我想我的經驗真的還不夠久,因為前幾天我聽大陸朋友說,大陸還有更糟的台資企業呢,真的好奇是有多糟哩?有了3年精彩的大陸工作經驗我學會談條件也學會淡定天空飄來五個字:那都不叫事不計較(免得小人到老闆那打小報告,說白一點就是沒感覺了

年輕人立志要趁早早點確定方向,也會早點修成正果的 


Sincerely, 


Erin Lin
2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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