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分公司欠稅逾200萬 總公司老闆限制出境【2011/05/30 經濟日報】

南投市民許先生來電詢問:公司並無欠稅,僅分公司欠稅,為何對總公司負責人限制出境?

中區國稅局南投縣分局答覆:財政部74年5月20日台財稅第16265號函規定,依據經濟部57年1月10日商954號函釋:分公司為本公司分支機構,本身不具有獨立人格,不能為權利義務主體,所以分公司欠稅應限制總公司負責人出境。
另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罰鍰單計或合計,營利事業在新台幣200萬元以上者;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營利事業在新台幣300萬元以上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報請限制欠稅營利事業單位負責人出境,至分公司欠稅則限制總公司負責人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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