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列舉扣除 查詢範圍擴大【2011.02.17 09:17 am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今(100)年報稅選用列舉扣除額的民眾,可享更便捷查詢服務。財政部擴大扣除額查詢範圍達到七種,新增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與身心障礙扣除額;同戶可查詢的所得人收入範圍,也增納受扶養的20歲以上成年子女,與直系尊親屬。

財部指出,納稅人使用政府提供的所得與扣除額資料查詢功能後,將不必再在申報個人綜所稅時,檢附所得及適用扣除額節稅的支出證明。不過,財政部強調,受限資料蒐集無法完備,納稅人如經由查詢系統未能查到的所得或支出資料,須自行補齊。

配合今年首度實施個人綜合所得稅試算稅額服務,財政部將提供99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與所得資料查詢的期間,納稅人若不願意同戶申報者查調其所得,可申請分戶提供資料,申請期限提前自3月1日開始,納稅人在3月15日前均可上網或赴稅捐機關申請。

財政部昨(16)日發布「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目前共有約91萬戶報稅使用列舉扣除額方式節稅,100年5月申報所得稅期間,新增可查詢的扣除額範圍包括:

一、捐贈:但只限去(99)年五都市長以及市議員選舉的擬參選人捐款,不包括對政黨捐贈;以及紅十字會、慈濟、家扶中心及世界展望會等22個公益團體。

二、醫藥及生育費:台大、榮總等73家公立醫院,以及新光、亞東、馬偕等六家私人醫院,但不包括私人診所、療養院等醫療機構。

三、災害損失:納稅人向稅捐機關報備天災的損失金額。

四、身心障礙扣除額:前一年度已申報身心障礙扣除額者,以及領有身障手冊者,但不包括已有身障手冊但從未申報身障扣除額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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