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IFRS年度改善 小修正大影響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近期發布2010年「IFRS之年度改善」準則修正,雖然大致與草案版本無顯著差異,但要注意的是,「非控制權益之衡量」及「營運受費率管制之企業使用認定成本」兩項修正,仍屬於導致重大會計處理變動的項目。

IASB在今(99)年5月6日發布2010年度IFRS之改善,並修正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這是IASB年度改善程序下第三次修正彙整,針對IFRS進行必要但不具急迫性的修正。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江美艷表示,這次的「IFRS之年度改善」準則修正中,大部分都是修正說明細部事項,預期對於實務會計處理不至於有重大影響。然而,其中有兩項修正,卻可能導致重大會計處理的變動。

首先是「非控制權益之衡量」,在現行規範下,企業於衡量非控制權益所有組成部分,可選擇以「公允價值」或「非控制權益享有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比例」衡量,此項選擇可能導致若干權益工具的衡量金額為零。

修正後的IFRS 3衡量原則規定,只有「目前具所有權的工具,且於企業發生清算事件時」,得按比例享有企業淨資產的非控制權益,並適用衡量選擇。所有其他非控制權益組成部分,應以收購日的公允價值衡量,除非IFRS有其他衡量基礎的規定。

第二項重大改變項目,是「營運受費率管制之企業使用認定成本」。江美艷指出,此修正將認定成本豁免選項的適用,擴大至營運受費率管制的企業

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企業可能將依IFRS規定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金額,認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無形資產金額的一部分。此修正允許營運受費率管制的企業,採用先前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帳面金額作為轉換至IFRS日之認定成本,只不過須於轉換至IFRS日時,按IAS 36進行減損測試

江美艷說,雖然IASB發布的最終修正內容,與草案所提議內容並無顯著差異,但有五項原提議的修正並未完稿,並另外增訂「營運受費率管制之企業使用認定成本」修正案。

(轉載自 2010/06/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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