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 星期三

IFRS六大疑難雜症

【2011/09/05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

問:企業是否須全面更新系統?
答:企業可按效益和需求,評估是否搭配人工調整處理、更新調整部分資訊系統,政府並未要求企業全面換新系統。

問:2013年所採用的IFRS版本為何?近期IASB陸續增修訂各項公報,是否會造成企業準備不及?
答:一、我國2013年採用IFRS版本,是以金管會發布的2010年IFRS正體中文版為準。二、IASB未來陸續發布的各項公報,金管會將儘早完成翻譯,逐號公報檢視及評估實施時間,給企業適當準備時間。

問:採用IFRS後,賦稅問題如何處理?
答:金管會與財政部溝通結果,不因採用IFRS而加徵稅負。至於首次採用IFRS造成的保留盈餘變動,不涉及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賦,所以企業採用IFRS不會增加稅賦。

問:不動產項目應如何衡量?
答:投資性不動產項目在開帳日當天,得以公允價值(市價)作為認定成本。自用不動產則維持以成本入帳。採用IFRS 後,投資性不動產的後續衡量僅限採成本模式,並依公報規定於財務報告附註揭露公允價值。金管會預計104年前評估決定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是否可採公允價值。

問:銀行員工退休金優惠存款福利是否須認列負債?
答:已退休員工應依IAS 19規定認列員工福利負債,現職員工可在退休後再認負債。

問:銀行業目前金融資產未來應如何分類及評價?公允價值應如何認定?
答:未來應依IFRS 9規定辦理,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已針對銀行業適用IFRS持有金融資產的分類與衡量出具問答集,供企業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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