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侵占委繳稅款 記帳業者重罰【經濟日報/記者陳乃綾/台北報導/2011/03/30 經濟日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最近查獲代客記帳事務所侵占委託者委託代繳的納稅款項,造成委託者被稅局追稅又罰款,記帳業者被移送法辦,法院重判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

中區國稅局指出,被查獲侵占的代客記帳事務所是由賴姓姊妹所經營,他們受到業者委託代算、代繳稅額,卻利用職務之便,短報、短繳應納稅額,進而侵占業者繳稅費用,手法包括購買發票、虛開不實發票,以充當業者進項憑證等。稅局舉例,記帳業者實際收營業人委託繳納應納營業稅稅額10萬元,但申報時虛報進項,稅額減少6萬元,實際只幫營業人繳納4萬元稅款,6萬元占為己有。

根據檢方調查,遭侵占稅款的營業人共有40幾家,遭侵占稅款近3,00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則以連續犯業務侵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名重判八年,後因減刑條例而減為四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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