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2日 星期一

員工現金分紅 雙贏

台積電宣布今年起員工分紅全採現金,會計師認為,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發股票給員工的稅負誘因消失,科技業員工分紅現金化必成趨勢,長期來看不僅有益財報每股稅後純益(EPS)表現,分季發獎金還可避免電子業傳統第三季離職潮,對勞雇雙方都是雙贏局面。
                                                經濟日報/提供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振乾認為,台積電以現金作為獎酬員工的方式,預料將發揮帶頭作用,股票分紅可能會走入歷史。

陳振乾表示,公司決定員工分紅的費用後,無論是分季支付獎金,或是一次給付給員工,要認列的費用都不會受到影響。

此外,發股票給員工會擴大公司股本,等於強迫員工辦增資,還會稀釋以後年度的股東權益,陳振乾建議,如果公司現金很充裕,最好效法台積電以現金發放員工獎勵,長期來說有利公司EPS表現。過去上市櫃公司都在7、8月發股票,很多員工領完股票分紅就離職,第三季碰上電子業傳統旺季,若改成分季支付獎金給員工,就可避免屆時爆發離職潮,在調配人力上也有好處。

陳振乾進一步解釋,97年已有不少業者實施員工分紅費用化,無論發給員工的是股票或是現金,對公司財報上認列的費用都沒有差別。在員工分紅費用化之後,今年開始是以員工拿到股票可處分日的時價課稅,為了不讓員工背負多課稅風險,會計師建議公司以直接發現金最佳。
轉載自聯合理財網 2010/01/19【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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