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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99年在個人稅方面會產生影響的有5大項,包括綜合所得稅最低級距稅率的調整、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結構型商品分離課稅、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要納入稅基、自用住宅土增稅的改變。
民國99年起跟個人有關的稅務改變第1項就是綜所稅前3最低級距稅率改變。由於2009年5月初時,立院院會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調降個人綜所稅的所得稅稅率,將個人綜所稅的前3級稅率則各降1%,這條修正案將從99年開始實施,民國100年申報時可適用。現行綜合所得稅稅率為6%、13%、21%、30%、40%,明年起前3級稅率各調降1%,也就是變成5%、 12%、20%,後兩級稅率則維持不變。
第2項就是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範圍。據財政部規定,後年(民國100年)申報明年(民國99年)的最低稅負海外所得,國人應先比照國內所得分類方法,將海外所得分為薪資、利息、股利、財產交易、租賃所得與其他所得等10類。對一般投資人來說,海外基金、股票是常見的投資工具,要開始注意。
第3項則是結構型商品如:透過國內金融機構購買之連動債、雙元貨幣商品等,明年起開始分離課稅。據 98年4月22日修正布所得稅法第14條之1,自明年起,DBU(外匯指定銀行)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按10%扣繳率分離扣稅。而OBU(境外金融中心)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依新稅法要以15%扣繳率分離課稅,不過,目前銀行業正向主管機關爭取,最後可能仍依現行規定,採OBU結構商品交易所得免稅。
第4項則是 99年1月1日起,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發生年度,都要在扣除成本後,併入當年度所得課稅。但不會溯及既往,只有明年開始新買的保單才要課稅。
第5項是土增稅的改變。今年12月通過的土地稅法修正案及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將土地增值稅可享10%優惠稅率的規定,從目前的「一生一次」有條件放寬到「一生一屋」。適用優惠的房屋面積限制,都市為 1.5公畝( 45坪 )以下,非都市區則為 3.5公畝( 105坪 )以下,凡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出售,土地增值稅適用10%優惠稅率,即無次數限制。
此外,遺贈稅已在今年調整。今年初遺產稅、贈與稅調降為單一稅率10%,遺產稅免稅額由779萬元提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每年111萬元提高至220萬元,分期繳納由12期延長為18期。
(截文轉載自2009-12-29 工商時報 【魏喬怡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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